新闻中心

绍兴多个公墓,价格调整

2025-05-18 14:14

来源:

1.《关于核定王坛镇寿星山公益性墓地967穴墓穴使用价格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核定王坛镇寿星山公益性墓地967穴墓穴使用价格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王坛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要求对王坛镇寿星山公益性墓地967穴墓穴核定价格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该批墓穴的建造成本并兼顾当地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将其使用价格及有关事项暂批复如下:

一、核定生态单穴使用价格为2500元,生态双穴使用价格为4000元,传统单穴使用价格为18000元,传统双穴(A)使用价格为23800元,传统双穴(B)使用价格为28800元,传统双穴(C)使用价格为31800元,下浮不限。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应予以适当优惠。

二、收费前,应在收费醒目处张贴公布价目表,便于群众监督,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以上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2.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调整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公墓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公墓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25〕1号)等规定,经成本调查并征求社会意见,现就我市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是指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提供骨灰墓穴安葬的墓穴使用价格,不包括植树安葬、立体安葬(廊、堂、塔、墙等格位形式)等其他形式的墓穴。

二、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单穴墓基准价为3500元,双穴墓基准价为6500元,公墓单位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最高上浮15%,下浮不限。

三、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作价公式:墓穴使用费=成本+预留维护经费+税金。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墓穴占地和应分摊面积的土地费用)、墓穴建设费用(墓碑、墓基座等直接材料和建设的人工费用)、墓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墓区绿化、配套的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公墓管理费用(应分摊的管理人员、办公、销售、财务等费用)。预留维护经费按照《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

四、公墓单位按照《诸暨市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组价表》(附件1),在基准价和规定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收费标准,经属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并报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备案(附件2)后执行。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标准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五、因建设成本过高等原因确需提高墓穴使用费标准的,公墓单位应在收费前向市发改局、市民政局申请单独核定。乡村公益性墓地申请单独核定墓穴使用费标准需经属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

六、公墓单位应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墓穴使用费具体优惠办法由公墓单位确定并与墓穴使用费一同备案。

七、公墓单位应在收费前按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并在公墓场所或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管理方式、优惠政策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原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民政局《关于核定诸暨市公共墓地使用价格的通知》(诸发改价〔2015〕101号)同时废止。

附件:

1.诸暨市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组价表

2.诸暨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备案表









(越牛新闻综合)

作者: 编辑:傅一虹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