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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19家医疗单位结成3个“医共体”

2018-01-13 09:34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继开展“医联体”建设,实现市(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后,我市又启动“医共体”建设。昨天,记者从绍兴市卫计委了解到,柯桥区作为我市开展“医共体”建设省级试点,目前已出台实施方案,绍兴市中心医院、绍兴第二医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被确定为“医共体”的龙头。“医共体”与“医联体”有什么区别?将给市民看病带来哪些好处?请看本报记者为您解读。

    “医联体”“医共体”

    有什么区别?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建成“医联体”111家,已实现市(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覆盖。“医联体”是我市深化医改、实施“双下沉、两提升”的有效载体,以对口帮扶协作形式,促进县级医疗资源下沉到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但“医联体”的成员,还是独立的个体。

    而“医共体”则是全新的突破,成员单位将形成一个紧密型、集团化运作的医疗管理组织。

    “‘医共体’区别于‘医联体’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区级医院和‘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真正实现‘人、财、物、事’统一管理,彻底打破过去的利益格局。”柯桥区卫计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柯桥区中医医院有关负责人说,“以前,医院与‘医联体’单位的协作方式主要是技术帮扶。组建‘医共体’,成立理事会后,成员单位将真正实现人才、薪酬、资源、财务等方面的统一合理调配。”

    此外,“医共体”还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实行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配送、后勤服务“六统一”管理。

    哪些医疗单位

    将构成“医共体”?

    根据我市出台的“医共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柯桥区以绍兴市中心医院、绍兴第二医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作为“医共体”牵头单位,按照分区、分片的原则,和16个镇(街道)医疗单位合作,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的共同体。

    具体为:绍兴市中心医院与齐贤医院、滨海医院、钱清镇卫生院、杨汛桥镇卫生院、柯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医共体”。

    绍兴第二医院与平水镇卫生院、漓渚镇卫生院、王坛镇卫生院、稽东镇卫生院、福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兰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医共体”。

    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与夏履镇卫生院、柯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医共体”。

    对患者而言

    实惠也看得见

    “‘医共体’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盘活优质医疗资源,让优质医疗资源真正下沉,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医疗资源,并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不出区’的就医习惯,增强群众看病时的满意度。”市卫计委有关人士说。

    “打破原来各自为战的利益格局后,医改才能更进一步,更有利于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对患者与医生而言,实惠都将是显而易见的。”一位医生如是说。

    基层医护人员有望增加收入,真正带动了基层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区级大医院也有更多积极性和主动性,去调派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

    对患者来说,实惠也看得见,在家门口看名医的机会更多了。此外,患者不管在“医共体”内哪家医疗单位拍片,资料都将实现共享,不用重复检查付费,看病也更便捷。由于信息共享,医生对于病人的病史也更加了解,有利于正确诊断。

    还有一个好处是,过去由于受政策限制,基层卫生院药品相对较少,通过“医共体”,有望实现药品目录共享,从而让基层患者在基层医疗单位就能买到以前只有在区级医院才能买到的药。

    据悉,目前柯桥正在进一步出台“医共体”考核细则,市卫计委有关人士说,在柯桥区率先试点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再选择1-2个区、县(市)推广试点“医共体”。

作者:记者 汤桂平 编辑:谢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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