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绍兴客户端记者 周国勇 通讯员 马青华
经过多年改造升级,目前我市各地污水处理厂出水基本达到国家最高标准一级A标准,但一般人不了解的是,达到这样标准的水质,却依然是劣五类水,连牲畜都不能饮用。能不能进一步提高标准,让污水处理厂出来的废水也实现剿劣?记者今天获悉,诸暨市去年以来就做了这件事,而且做成了,这在全省走在了前列。
2014年,诸暨市8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一级A提标,污水处理标准从原先的一级B提升至一级A,这是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最高标准。但因为排放出来的废水依然属于劣五类水,既不能满足河湖水质消劣要求,也直接影响群众对“五水共治”工作的满意度,从2017年3月起,根据部署,该市所有污水处理厂再次实施提标改造,目标就是所排放出来的废水达到地表水准Ⅳ(四)类标准。
“所谓准四类水标准,就是对污水中的两大主要有机污染物参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四类水标准。”诸暨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副科长李文明告诉记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标准体系,前者针对的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等级,而后者指的是河道、湖泊、池塘等地表水的水质好坏,由高到低分成5类,超出范围的就是劣五类水。从具体参数来看,地表水准四类水标准要远高于一级A标准。
“一级A标准是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在50毫克/升、5毫克/升以内,参照地表水水质标准,就属于劣Ⅴ(五)类水,而准四类水标准则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在30毫克/升、1.5毫克/升以内,即达到地表水四类水标准。”
“去年3月份以来,我们投入700多万元进行技改。“诸暨市宏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原诸暨第一污水处理厂)负责人俞鹏飞说,除了改进工艺,公司还对鼓风机、风管等设施设备作了更换,确保污水得到深层次处理。截至去年10月底,诸暨8家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实现提标目标。
该市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结果表明,目前除2家污水处理厂还不能稳定达标外,其余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两个指标均达到了地表水四类水标准限值要求。其中“宏宇环境”出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仅为17毫克/升、0.326毫克/升,为此得到了每吨0.12元的排放奖励。
“从去年11月份起,我们结合日常巡查和在线监控,对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情况按月实施监测,提高进、出水水质检测频次,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实现减排目标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河湖等地表水水质,改善城乡环境。”诸暨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
作者: 编辑:季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