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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钱了!绍兴这些家庭可以领,最高2万元

2025-01-03 15:34

来源:

近日,绍兴越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一则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落实《越城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有关卫健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落实《越城区优

化生育政策(试行)》有关卫健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越城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越委办〔2023〕45 号)文件要求,现就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三孩产妇育儿津贴和育儿补助、三孩托育补贴等发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放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

( 一)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越城区户籍; 2. 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

3.补贴对应的第二孩须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含)后出生, 户籍首次申报在越城区,且目前户口仍在越城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1.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2 个的;

2.补贴对应的第二孩户籍迁出本区的; 3.二孩系非婚或婚外生育的。

( 二)补贴标准。给予二孩家庭一次性生育补贴 3 千元。

( 三)办理程序

1. 申请。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应自二孩出生后一年内(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提出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应于每年 4 月或8 月向二孩户籍所在地镇  (街道)提出申请,填写《越城区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申请表》 ( 附件 1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镇(街道)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 审核。镇(街道)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统一报区卫生健康局, 由区卫生健康局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4.公示。区卫生健康局将审核确认的对象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为期 7 天;

5.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通过浙里基财智控“ 一键直达”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

( 四)申请材料:

1.《越城区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现存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5. 生育管理地的婚育情况说明;

6.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等。

申请对象凡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生育补贴享受资格;已发放的,依法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五)其他规定:补助按照“自主申请、逐级审核、一次发放”的原则组织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 生育补贴由二孩法定抚养人申领。

生育多胞胎后,子女总数达到或超过三个的,按最高上限三孩提出申请,不再享受二孩补贴。

二、发放三孩产妇育儿津贴和育儿补助

( 一)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越城区户籍; 2. 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

3.补贴对应的第三孩须在 2021 年 5 月 31  日(含)后出生, 户籍首次申报在越城区,且目前户口仍在越城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1.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3 个的;

2.补贴对应的第三孩户籍迁出本区的; 3. 三孩系非婚或婚外生育的。

( 二)补贴标准。给予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 2 万元。子女 3 周岁以内的,给予三孩家庭每年育儿补助 1 万元,到三 周岁止,不追溯。

( 三)办理程序

1. 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应于每年 4 月或 8 月向三孩户 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越城区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申请表》( 附件2)和《越城区三孩家庭育儿补助申请表》( 附件 3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镇(街道)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 审核。镇(街道)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统一报区卫生健康局, 由区卫生健康局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4.公示。区卫生健康局将审核确认的对象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为期 7 天;

5.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通过浙里基财智控“ 一键直达”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

( 四)申请材料:

1.《越城区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申请表》、《越城区三孩家庭育儿补助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现存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5. 生育管理地的婚育情况说明;

6.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等。

申请对象凡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补助享受资格;已发放的, 依法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五)其他规定:补助按照“自主申请、逐级审核、一次发放”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自三孩出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在本区实施《越城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 前生育的,申请时限从发文实施之日起计算。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产妇本人申请,严禁他人申领。

三孩家庭育儿补助从《越城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实施之日起按周年计算,当年申请、当年发放,不追溯、不补发。对符合申领三孩家庭育儿补助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育儿 补助由三孩法定抚养人申领。符合政策生育多胞胎,子女超过三个的,超过个数按三孩标准申请育儿补助。

三、发放三孩托育补贴

( 一)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越城区户籍; 2. 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

3.补贴对应的第三孩须在 2021 年 5 月 31  日(含)后出生, 户籍首次申报在越城区,且目前户口仍在越城区;

4.补贴对应的第三孩须在越城区备案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育部)入托。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1.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3 个的;

2.补贴对应的第三孩户籍迁出本区的; 3. 三孩系非婚或婚外生育的。

( 二)补贴标准。凭托育发票等资料给予三孩家庭每年上限为 1 万元托育补贴。

( 三)办理程序

1. 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应于每年 4 月向三孩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越城区三孩托育补贴申请表》( 附 件 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镇(街道)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 审核。镇(街道)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统一报区卫生健康局, 由区卫生健康局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4.公示。区卫生健康局将审核确认的对象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为期 7 天;

5.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通过浙里基财智控“ 一键直达”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

( 四)申请材料:

1.《越城区三孩托育补贴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现存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 明(原件、复印件);

5. 生育管理地的婚育情况说明;

6.备案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育部)出具的正规发票和入托协议;

7.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等。

申请对象凡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托育补贴享受资格;已发放的,依法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五)其他规定:补助按照“自主申请、逐级审核、一次发放”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孩托育补贴按发票金额报销,自三孩满一周岁起到三周岁止( 13-36 月龄),每年报销上限为 1 万元。从发文实施之日起按周年申请,不追溯、不补发。符合政策生育多胞胎,子女超过三个的,超过个数按三孩标准申请托育补贴。

对符合申领三孩托育补贴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托育补贴由三孩法定抚养人申领。

附件:

1.越城区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申请表

2.越城区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申请表 

3.越城区三孩家庭育儿补助申请表

4.越城区三孩托育补贴申请表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 年 2 月 23 日

(越牛新闻综合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上虞区

“想不到领了结婚证,还能领到一份大礼包。”近日,在绍兴上虞区婚姻登记中心,刚办理完结婚登记的一对新人惊喜地收到了登记处工作人员送上的1000元电子消费券,用于消费、住宿和餐饮等日常生活开支。

据介绍,今年上虞区安排120万元对在上虞登记结婚的夫妇给予价值1000元的礼包,目前累计已为2031对新人总计发放礼包203万元,通过消费兑现补助资金49万元。同时还安排91万元支持5A级婚姻登记中心运营,为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提供婚姻家庭辅导等“一条龙”服务,促进婚姻管理服务提质升级。

不仅是新婚登记有福利,上虞区还聚焦“生”“养”“教”环节,保障优化生育政策落地,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为“青春之城”建设做好青年婚恋养育保障。2024年,全区安排优化生育政策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补助项目资金2305万元,同比增长97.6%。

在护佑新“生”上,上虞区对生育二孩、三孩孕妇分别发放500元和1000元的孕期检查补助;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生育二孩的给予50%、生育三孩的给予100%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今年以来已累计兑现资金59万元,惠及165人次,助力降低生育成本。

“养”育幼儿有保障。今年以来财政累计兑现520万元扶持幼儿养育。在孩子0至3岁期间,每月向二孩、三孩分别发放300元、500元消费券;并参照上年度我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向三孩母亲发放生活补助;落实房票、租房补助,提高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三孩家庭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组合型政策。

今年,上虞区投入3900万元用于青少年综合活动中心前江基地建设,目前已正式启用,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2024年安排1695万元支持普惠性婴幼儿教护服务供给,对经备案的托幼机构进行建设和运行经费补助,对幼儿园托育部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点(驿站)实际改造费用进行一次性补助,目前全区拥有托育机构(驿站)96家,累计建设备案托位3600个,每千人拥有托位数达到4.48个。

作者: 编辑:王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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