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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购买农用无人机 享受补贴1.2万元

2024-12-1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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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农业“双强”行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日前,越城区印发《越城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方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档次的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照省里标准执行;同一机具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其他渠道的项目补助。购机者年度内可享受省级以上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含农机报废补贴资金等):个人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150万元,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含市本级、市辖区)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购机者完成购机后,省级补贴产品购机时应付清货款,凭购机发票、有效身份证明、一卡通等相关申请资料,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鼓励使用“浙里办”移动端在线提交补贴申请。

皋埠街道种粮大户金晓慧说,农机补贴政策减轻了她的负担,提振了农户购置新农机的积极性。今年她购买了一台农用无人机,花费6万元,补贴申报资料提交到皋埠街道农办,不久就收到了1.2万元的补贴。另外,她还购置了两台插秧机,2万多元的补贴,店家还给她垫付。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谢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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