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更好发挥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补贴性职业培训的实效,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文件施行后
对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有影响吗?
官方解读来了!
问题一:哪些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答:①企业在职职工(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为“91”开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诸暨市企业在岗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领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要求缩短为12个月);
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金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要求为12个月(含)以上(该类人员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领)。
问题二:技能提升补贴如何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线上申请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在线办理)。
问题三:技能提升补贴的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答:2024年8月1日(不含)前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2024年8月1日(含)后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的,按照下表类别分别计算补贴(见下表)。
问题四:同一职业(工种)证书可以多次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吗?
答: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与职业培训补贴(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补助不得重复享受。获得高等级证书并已领取补贴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问题五:每人每年可以申请多次技能提升补贴吗?
答: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度享受的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累计不得超过3次。
(内容来源:绍兴市人社局)
作者: 编辑:张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