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0日下午,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子耀失联。
记者从王子耀家属处获悉,11日,王子耀的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学——三名十三四岁的少年。
记者走访发现,埋尸地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不过100米,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目前,因涉嫌故意杀人,三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据报道,警方在附近村沼气池捞出受害者王子耀的手机。
▲曾埋着王子耀遗体的废弃蔬菜大棚
据多家媒体报道,受害人是一名男孩,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某中学。3月10日下午,该男孩被同学约出去玩之后遇害,嫌疑人是三名学生,其中一人还是其同桌。受害人疑似长期遭受校园霸凌。据悉,三名涉案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该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校园霸凌现象、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该如何判决的热议。
被杀学生遗体发现现场 视频截图
消失的少年
王子耀是在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失联的。
那天是星期天,不上课。记者从家属处了解到,他在家附近的肥乡区旧店中学读七年级,平时住校,只有周末回家。王子耀父母离异,父亲在外地打工,他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家人印象里,王子耀是一个“稳当、老实”的男孩。他几乎一直生活在家人的视线里,爷爷奶奶“走到哪都带着他”,上下学也接送到校门口。父亲形容他“性格有点软、偏内向”,在村里遇到长辈,一般不会主动喊人。但在姑姑眼里,王子耀也有活泼的一面:他常给姑姑打电话聊天,饭桌上会懂事地给姑父倒酒,和商场的导购交流、付钱时也都是大大方方的。
▲王子耀的学生卡。
10日下午1点,王子耀离开家时告诉奶奶,几个同学叫他出去“吃好吃的,玩地道(一种游戏)”。
第一个意识到不对劲的是他的爷爷王保亮。据王保亮回忆,10日下午2点,通电话的时候,孙子还高兴地说“一会儿就回去”,下午5点,他下地干活回来,发现王子耀还没回家,一个电话打过去,关机了。
王保亮记得孙子离家时手机电量是满的,不太可能因为没电而关机。又过了一小时,孙子还没回来。他预感不好,便组织亲朋好友开始寻找。
王保亮告诉记者,他从学校班主任处了解到,常和王子耀一起玩的,是他的同桌——家住张庄村的张某,还有班里的马某和李某。
▲王子耀生前就读的肥乡区旧店中学。
当晚,王子耀的家属来到北高村马某家,据马某的爷爷回忆,马某称没有见到王子耀。王家人又去问张某和李某,回答也是一样。
家属来到派出所报了警。民警查学校门口商户的监控发现,王子耀去了北高村。
王子耀的姑姑记得,10日下午2点左右的监控画面里,张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王子耀,李某和马某同乘一辆电动自行车,王子耀到小卖店买了一包烟。“我家孩子是不碰烟的。”
他们又去找那三名学生。马某的爷爷记得,晚上9点,王子耀的家属又来家里询问,马某听到对方提到“监控”,改口说三人只玩了一小会儿,王子耀就被一个“小矮个”带走了。
“王子耀是被‘小矮个’带走的。”三名学生都这么说。王家人把搜寻目标转到“小矮个”身上。他们问了王子耀在石家庄念初中的哥哥,还有王子耀曾经就读的私立小学,都没打听出“小矮个”是谁。
犯罪嫌疑人均为留守儿童
3月11日凌晨1点,王子耀的父亲王士坡从外地开车回邯郸。一大早,他补办了儿子的手机卡,登上微信找线索。
儿子微信好友不多,基本上是家里的亲戚朋友,他往下翻,发现一个陌生的昵称和头像:头像是女生,昵称是“6”。支付记录显示,3月10日下午4点10分,儿子给“6”发了一个191元的红包。
他把这个线索告诉了办案民警。经调查,“6”是王子耀的同桌张某。3月11日上午,王士坡和办案民警一起来到学校找张某、马某和李某。
据王士坡回忆,在民警询问过程中,有人承认王子耀被害。
随后,在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南边一个废弃蔬菜大棚里,警方找到了王子耀的遗体。王士坡和家人没法靠近拉起了警戒线的大棚,大棚上盖有塑料布,他们也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装着遗体的蓝色编织袋被抬出来,王士坡往前冲,但一下子浑身发软,歪在一旁。警方只让王子耀的舅舅辨认了遗体。舅舅说,王子耀脸部损伤严重。
3月11日,王家收到了肥乡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案由是“故意杀人”。3月15日,记者从邯郸警方了解到,张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由邯郸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肥乡区公安局联合侦办,三人的行凶原因仍在调查中。
▲王子耀家属收到的立案告知书。
3月14日,记者在案发现场看到,蔬菜大棚内杂草丛生,曾经埋着少年的坑长约1米,宽约60厘米,已被填平。东、西、南三面被麦田地包围,北面紧邻村民家。
记者走访了解到,三名犯罪嫌疑人也都是留守儿童,父母均在外务工,他们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嫌疑人张某家就在离大棚约100米远的地方。有村民在案发后见到了从外地赶回来的张某父母,张某亲戚告诉记者:“平时这孩子也很稳当,没想到他能有这么大胆。”
马某的父亲表示,马某生于2010年10月。据马某爷爷回忆,3月11日是周一,早上,孙子和平时一样收拾接下来一周的住校用品,把牙膏、洗头膏装进书包里,没什么异常。直到下午2点,他接到班主任的电话:“你家孩子被警察带走了。”
▲埋尸现场已被填平。
曾流露出不想上学的情绪
据3月14日报道,此前网传信息显示,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的初一学生王子耀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
3月13日下午,受害者的父亲王先生,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文,并附上了儿子当天遇害前与嫌疑人在一起的监控画面。3月14日,记者与王先生确认该朋友圈确为其所发。
另据3月15日报道,3月14日,王子耀的姑姑王女士称,孩子失踪后,家属曾经找到一个同学(后被证明为嫌疑人),他还在床上打游戏,给了误导信息影响找人。
据正观新闻,至于嫌疑人家属们的态度,“据我所知其中两户人家已经人去楼空了”,她表示三名嫌疑人的家属至今没有出面致歉。
“如果把铁锹比喻成刀的话,刀刀致命”,王女士称,王子耀的头部、脸部都遭到过铁锹的重创。
“三人都是王子耀的同班同学,张某还是小光的同桌。”王女士表示,自己的侄子小光虽然平时学习不太好,但特别老实听话,性格很好。她回忆此前王子耀曾流露出不想上学的情绪,“当时问过他原因他没说,确实也是我们有疏忽。”
被杀学生遗体发现现场视频截图
据新黄河3月14日报道,父亲王先生还表示,小光生前在旧店中学上学时,就疑似遭受过同学的霸凌。记者致电旧店中学核实小光在校是否遭遇长期霸凌一事,该校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3月14日下午,记者致电邯郸市教育局,该局法规安全处工作人员回应称:“周二就有工作组去调查了,还没有回来,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记者随后又向邯郸市肥乡区教体局了解情况,该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关于霸凌问题,我们也派出专人在调查。”
网友:未成年不是借口!
“未成年”是否是免死金牌?
法学专家: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据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上海政法学院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心负责人,副教授王娜对记者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在 2020年有一个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我们的这个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作出了重新的修订。由此,目前中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针对这个案例来看的话,如果实施故意杀人的三个孩子也是13周岁,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负刑事责任的时候,有个基本原则,就是我们刑法明文规定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我们的刑法第49条也明文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也就是说这三名未成年人即使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但不可能适用死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另据央广网3月15日报道,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彭新林彭新林表示,在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三名嫌疑人的准确年龄尚无法确定,即使三个嫌疑人未满14周岁,最高检应该也会核准追究刑责。因为,根据现有信息,这三个嫌疑人涉嫌毁尸、埋尸,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心思之缜密与实际年龄有强烈反差,而且可能涉嫌长期校园欺凌,性质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追究刑责不等于就要判死刑,因为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且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彭新林说,从目前来看,三名嫌疑人最重也只会被判无期徒刑。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负责人、副研究员张晓冰表示,防治校园欺凌,制度层面仍需完善和落实,但家庭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她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孩子不是因为单纯的经济问题违法犯罪,是因为家庭教育出了问题,一些父母跟孩子的沟通方式存在问题,对孩子真正的想法、需求了解不多。再加上这些孩子正处青春发展期,正是很容易受同龄人、社会人士影响的阶段,不良影响的扩大效应很强。
“每个有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其行为都是一步步恶化的,往往都是初期有一些不良行为,比如抽烟、喝酒、逃学旷课.....但这个过程相关责任主体往往关注不到。”张晓冰说。
今年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协同各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在发布会上,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介绍说,从全国总体情况看,未成年人犯罪仍呈上升趋势。宫鸣表示,针对这些新的趋势和特点,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理念,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对于实施严重犯罪、性质恶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该严则严,批准逮捕2.7万人、提起公诉3.9万人。
(越牛新闻综合)
作者: 编辑:宋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