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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六年级孩子欲跳楼轻生,背后真相令人唏嘘

2024-02-1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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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已经回江西老家过年了,走亲访友,看看外公外婆。”未成年人小帅(化名)的母亲林女士说。

此前,记者报道了一起抚养费执行纠纷监督案,在一起小学生跳楼自杀未遂的意外背后,检察机关发现存在隐情,并通过检查履职,给予了小帅及其母亲应有的权益保障。

春节期间,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浦区检察院”)获悉,该院经回访得知,小帅在意外发生后虽在家里暂未上学,但他的情绪已经基本上稳定,没有再出现此前比较极端的自残自杀行为,并且已经可以与人正常交流。小帅已经在考虑自己未来的问题,他希望能够学一门技术,以后能够养活自己。

六年级学生想跳楼轻生

回顾此前报道,2022年10月12日下午,青浦一所中学的六年级学生小帅无故独自翻至学校二楼平台,试图跳楼自杀,被发现情况的教师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后制止。检察机关获悉情况后,立即作出研判,建议青浦区教育局为该学生开通绿色医疗通道,小帅很快转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治疗。

医生诊断小帅具有极为严重的双相情感障碍,需立即住院,每月医疗费用3万余元。小帅的母亲林女士却表示想带孩子回家。原来,林女士的经济情况十分窘迫,不能够支撑高昂的治疗费用。

检察官讯问后得知,林女士与小帅的父亲田某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当年小帅出生,后双方于2011年协议离婚,小帅由其本地户籍的父亲田某某抚养。但林女士在探望时发现小帅的生活状况并不良好。

田某某在离婚前就已酗酒,有暴力倾向,离婚后在家中并未收敛,经常对小帅拳打脚踢,但所幸并未造成身体伤害。然而小帅因常年生活于恐慌中,他的心理发生了变化。他胆小怯懦,不敢与人交流,甚至会突然控制不住自己,上课时也无法集中注意力,成为了“特殊孩子”。

2019年8月,林女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同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小帅随同其母亲林女士共同生活,并要求作为父亲的田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其年满18岁。

田某某提出上诉,法院二审判决驳回田某某上诉,维持原判。林女士带着儿子小帅回到自己的出租屋。

小帅虽然跟着母亲生活,但其早在2017年10月便被确诊患有心理疾病。2018年11月,小帅还在就读小学二年级,母亲林女士毅然放弃当时的工作,每天到学校内陪读。林女士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角落,在每一个小帅可能爆发情绪的瞬间都尽力安抚,才使得小帅读书至2022年6月。

困难重重,多方助力

此前,林女士从事的是工厂女工等基础性职业,短短几年积蓄早已用完,而田某某自法院判决后,却从未支付过一分钱的抚养费。

林女士曾于2020年10月、2021年8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共计4.2万元。但法院在对田某某财产进行清查时发现其名下确实无房产车辆、投资货币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两次申请均以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止执行程序。

为补贴家用,林女士在将小帅送入初中学习后,便在外寻得了一份工作,但没想到入学才仅一个月,小帅的病情就再度严重,以至于发生跳楼事件。

从医院回到家中的小帅情绪管理十分困难,且不受控制,心理和行为都急需引导和重塑,其学业也已经跟不上当前的教学进度。

2022年10月21日,青浦区检察院牵头区未保办、区教育局、区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个案专班,开展协商会议讨论处理方案。

检察官经与学校沟通磋商,指出将此前校方保有的空中课堂网络课程分享给小帅,使其能够在家中保持学习进度,同时要求任课教师定期进行回访,给予专业指导,教育局监督校方落实到位,保证小帅依法受教育权。

同时在经与林女士母子所在社区居委会及街道沟通后,社区负责人员表示“将在林女士外出工作期间对小帅进行看护,并定期上门回访,给予其相应的困境帮扶及辅助”。区、市两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也将持续为小帅开通特殊绿色医疗通道,保障小帅病情万无一失。区妇联、区民政局则联络落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妇联干部进行点对点救助帮扶,全方位打造对小帅的教育指导、引导救助。

(内容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 编辑:谢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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