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发布
慢性病门诊 报销比例提高
以年1800元药品费用为例,个人承担额由800元降至630元
近日,绍兴市发布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后,最终方案与意见征求稿保持一致。
在此过程中,有市民致电,希望医保部门详细解读一下其中慢性病门诊报销的变化。
记者了解到,2024年慢性病门诊报销主要涉及三大变化:
一是起付标准由原来的5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标准;
二是已备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肺结核报销比例保持70%不变);
三是已备案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包括其他疾病门诊)累计净报销额由1000元提升到1200元。
这三条政策具体如何执行?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解释道,例如我市参保人员张大爷患高血压,需要长期服药,去基层医院配药,每月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费用为150元。按照今年的政策,张大爷需要先承担 50元的起付金额之后,再按60%报销,一年下来可报销1050元,又因为今年慢性病基层医院配药累计净报销额为1000元,故超过的50元需自己承担,相当于个人承担 150× 12-1000=800元,个人负担率为44.4%。按照2024 年政策,普通门诊(包括慢性病门诊)取消起付金额,每月按65%报销,即每月净报销额为150×65%=97.5元,一年下来是1170 元,因2024 年累计净报销额涨至 1200元,故个人只需承担1800-1170=630元,个人负担率降至35%,下降了9.4个百分点。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徐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