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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危化品!绍兴3家企业被罚

2023-02-10 20:55

来源:越牛新闻

危险化学品若发生爆炸,带来的伤亡不容小觑。所以,危化品企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2月9日,绍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队曝光3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典型案例,以作警示。

案例一

2022年3月29日,上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队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王忠标在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白马湖村的一处仓库违法储存醇基燃料(2.0m3/桶3桶、2.5m3/桶2桶、3.0m3/桶2桶、45kg/桶11桶),经检测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调查核实,王忠标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醇基燃料(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且非法经营销售收入达5万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二

2022年1月11日,诸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队人员在对诸暨市枫桥鼎旺燃料油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位于诸暨市枫桥镇先进村下单自然村的储存场所内存有甲醇3吨、植物油300公斤,查获销售甲醇票据5张,且该单位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诸暨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仟玖佰元,并处人民币拾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年6月6日,嵊州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经调查核实,发现嵊州市协禾化工有限公司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期间,出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给屠均干建立挂靠关系,由屠均干负责采购、经营生物醇油,并以嵊州市协禾化工有限公司的名义销售且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至嵊州市剡城中学城关校区等20余家学校、企业、机关食堂,销售金额达上百万元。该生物醇油抽样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嵊州市协禾化工有限公司出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嵊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处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屠均干涉嫌非法经营罪,嵊州市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肆拾伍万元的判决。)

(内容来源:绍兴应急管理)

作者: 编辑:季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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