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柯桥区教体局《绍兴市柯桥区2022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柯桥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2学年新生招生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类别
(一)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类别:
第一类:有房有户,房户一致
入学对象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或入学对象和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且入学对象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第二类:有户无房
入学对象有本学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类别。
第三类:有房无户
入学对象为非学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施教区范围及说明:
根据区教体局《关于实验小学新生入学事宜的情况说明》,实验小学老校区一年级新生整体安排到坂湖校区就读,学生升三年级时统一安排到老校区就读。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学校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依次招收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新生。
(二)严格按办学规模规范制订招生计划,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实施。上述第一、二类对象按户籍登记时间排序,第三类对象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排序,时间早者优先。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进行有序分流。未能录取的新生原则上在教育集团内其他校区优先安排入学,也可以申请到有剩余学额的其他学校就读。
(三)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并实行产权置换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根据区政府关于拆迁户学生的就学办法确定就读学校。在拆迁安置期间,可携带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于7月1日至7月10日到区教体局普教科现场申请办理,在临时居住地学区学校前三类入学对象招收后有空余学额的,可按临时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若临时居住地学区学校无空余学额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在拆迁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规定的学区入学。
(四)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归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就学办法确定就读学校。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日至7月10日到区教体局普教科现场申请办理。
三、网上报名程序和要求
在柯桥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对象必须按期参加入学网上报名。如未按期参加入学网上报名影响录取工作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或其它处理。
(一)网上报名对象
招生类别中第一至三类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按需准备相关证件。
(二)网上报名途径
网上报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打开浙里办,城市切换到柯桥区,选择区县服务专栏中的柯桥,选择热门应用下的掌上教育,选择学生服务栏目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应用,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地区切换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搜索“入学”,找到“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在线办理(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允许信息修改)(具体方法参考附件:“柯桥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一年级新生招生网上报名佐证材料上传说明及指南”)
(三)网上报名时间
小学新生为2022年6月29日~7月2日(每天7:00- 21:00)
(四)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每类入学对象,请根据要求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同时,家长网上填写的相关报名信息,需与上传的佐证材料显示的信息一致。(注:苹果手机直接拍照上传,安卓手机先拍照,再上传)
第一类:有房有户,房户一致
第1种:入学对象父母有产权住房
1.户籍信息材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共四页)
2.关系佐证材料:上传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至少两页)
3.房产信息材料:上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页、所有权人信息页;(至少两页)
4.学籍信息材料:学籍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表》。(就读幼儿园提供)
第2种:入学对象祖辈有产权住房
1.户籍信息材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页、祖父(外祖父)页、祖母(外祖母)页、父亲页、母亲页(因只能上传五张照片,请将户口本首页和新生本人页复印后,再拍照上传);
2.关系佐证材料:上传新生出生证;(至少一页)
3.房产信息材料:上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页、所有权人信息页;(至少两页)
4.学籍信息材料:学籍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表》。(就读幼儿园提供)
第二类:有户无房
1.户籍信息材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页;(至少两页)
2.学籍信息材料:学籍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表》。(就读幼儿园提供)
第三类:有房无户
1.户籍信息材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共四页)
2.关系佐证材料:上传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至少两页)
3.房产信息材料:上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页、所有权人信息页;(至少两页)
4.学籍信息材料:学籍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表》。(就读幼儿园提供)
(五)网上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信息于7月10日前完成审核。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审核完成后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代表信息无误,并不表示录取通过。
(六)现场确认或补报
网上报名审核没有通过的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须随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11日-12日到实验小学相应校区进行现场确认或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补报。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或网上补报者,将不保留学位。
(七)公布结果
学校于7月17日公示各类新生录取名单。
四、其他相关政策
(一)以住宅商品房产权为入学依据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住宅商品房产权证。2022年入学的对象,户口迁入及父母或本人学区内住宅商品房产权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二)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作为以房屋产权为参考的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仅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学校在秋季开学时要复查学生的就读条件,若已不具备施教区学校就读条件的,统筹调剂到我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或回原籍就读。
(三)在学区内,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祖孙三代均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户址统一,视为学区内房户一致;此类对象拆迁后,还未取得房产证,如在原学区内申请入学,也视为学区内房户一致。
(四)关于报名材料真实性等的说明。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入学资格。
(五)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本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应由父母(监护人)在开学前向学校递交本人申请书、病历等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缓学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原则上实行就近入学,随班就读。户籍在柯桥区,持有智障类残疾证(残障等级二至四级),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无严重癫痫、心脏病、暴力行为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与行为问题,父母(监护人)有接送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残障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可向柯桥区育才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五、咨询电话及报名指南
(上午8:00——11:00 下午1:30——4:30)
实验小学老校区 85582011
实验小学坂湖校区 89965740 89965048
附件:柯桥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一年级新生招生网上报名佐证材料上传说明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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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柯桥区实验小学)
作者: 编辑:胡鑫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