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22年5月25日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有敏为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黄李箐为嵊州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
李一平为嵊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王哲炯为嵊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夏良的嵊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吕颖为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求铭明为嵊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沈肖君为嵊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沈丽华的嵊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过学军的嵊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裘益洪的嵊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徐海明的嵊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内容来源:嵊州发布)
作者: 编辑:金哲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