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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医疗救助政策,看完这5个问答你就懂了

2021-12-30 18:25

来源:商务资讯

为进一步做好绍兴市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高广大参保群众对于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绍兴市结合近期相关高频咨询问题进行整理答复。

问题1:老王通过媒体得知绍兴市在医保扶贫上有一系列举措。老王觉得自己家的经济情况也很贫困,想了解医保扶贫有哪些政策?

答:医保扶贫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医疗救助。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规定,医疗救助对象包括本市户籍且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有以下六类:

第一类对象:特困供养人员;

第二类对象:低保对象、社会散居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

第三类对象:低保边缘对象;

第四类对象: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对象;

第五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民政部门在册的农村“三老”人员、原精减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

第六类对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问题2:老王经民政局认定为低保户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想知道自己还需要缴医保费吗?

答: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我市医疗救助待遇包括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费用报销。资助参保是指医疗救助对象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老王这种情况,个人缴纳部分(2022年是550元)由财政全额补贴,个人无需出资。

另外,从2022年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我市资助参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全额补助。

问题3:老王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一年看病要花不少钱,想知道在绍兴市参保可以享受怎样的医疗救助待遇?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救助报销?

答:医疗救助对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惠民医疗补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类别,最高救助100%,最低救助60%。目前我市医疗救助对象实行属地管理,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等救助标准由各统筹区在全市统一的框架下自行确定,如有需要,建议向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救助政策。

问题4:老王最近生病在绍兴住院,当时是刷医保卡进行结算的,想问医疗救助费用结算有没有完成?

答:我市于2020年起已经完成省域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即医疗救助对象在就诊医疗机构进行刷卡结算时,已经完成了医疗救助费用的直接结算,发票上会显示相应医疗救助金额;如果未刷卡的,在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也会一并救助结算,不再需要单独申请。

问题5:老王今年因病住院治疗,享受了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后,想知道“浙里医保·越惠保”还可以报销吗?该如何查询?

答:您可以通过“越惠保”公众号,点击进入“服务中心”→“理赔进度查询”输入相关个人信息查询。如有疑问,可拨打“越惠保”热线0575-85229302咨询。

作者: 编辑:方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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