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9日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建民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凯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赵启龙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王翠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毛巨波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韦玮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普庆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张明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佑喜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谢剑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孙浩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赵启龙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韦玮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普庆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建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盛扬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周慧娟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章丹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内容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编辑:钱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