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有奖举报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柯桥区交通运输局近日出台了《柯桥区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凡向柯桥区交通运输局实名举报在柯桥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尚未发现的,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案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给予举报人奖励该案件处罚金额的15%,最高10000元的奖励。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哪些行为可获奖励
举报柯桥区内发生的下列两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获得奖励:
1.10座以上大客车客运站外上客;
2.普通汽车运输危险货物。
属第一类违法行为(照片拍摄样板)
属第二类违法行为(照片拍摄样板)
对举报人有哪些要求
举报人所举报内容应具有真实性、可查性和可核对性。举报人要据实告知涉嫌违法车辆车牌号、违法行为发生地点、相关证据照片等情况,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待进一步核实。“根据当前大数据手段,举报人只要提供车牌号、违法经营发生地点、相关证据材料等情况,即可进行违法行为核查,可极大的便利举报人。”柯桥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提倡实名举报,对包含上述举报内容要素的匿名举报,区交通运输局应当予以受理,但不予以奖励。
举报途径有哪几种
支持来人、来电、来函及网络举报等形式,柯桥区交通运输局统一受理各种形式的举报案件。
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210号
举报电话:
0575-88329942(24小时电话)
专用微信公众号:
柯桥智慧交通微信公众号
举报奖励如何领取
举报奖励流程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举报有奖暂行办法》、《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举报人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线下提交或线上(柯桥智慧交通微信公众号或2510696407@qq.com邮箱)发送给柯桥区交通运输局,经资金申请下达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实现无接触发放奖励。
其他注意事项
柯桥区交通运输局依法为举报人保守相关个人隐私,不以任何形式将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通讯方式等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对外宣传报道时,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其它相关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办理举报事项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有亲属关系或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这些举报不予受理和立案
这些举报不予受理:
举报人未通过公开的举报渠道举报的;
举报人未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而无法核对的;
举报人未告知违法行为地点等要素而无法查实的。
这些举报不予立案:
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
举报人以暴力方式等胁迫当事人从事交通运输违法活动的;
举报人以引诱手段欺骗当事人从事交通运输违法经营活动的;
对事实了解不全面、不准确,发生误告、错告等举报失实的。
(内容来源:柯桥传媒)
作者: 编辑:倪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