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今天上午,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绍兴一中校长沈江峰贪污受贿一案。
上午10点,沈江峰戴着手铐出现在法庭,看着旁听席上坐着不少熟悉的同事(基本上为市直、越城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他抬了下手,向大家以示问候,表情淡定。
自去年5月份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到今天再次出现在大众面前,已近一年,但沈江峰看起来气色还不错。
庭审期间,面对主审法官、公诉人员及辩护律师,他站得笔挺,思路清晰,表达流畅。
从起诉书上记载的内容看,沈江峰被指控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共计300余万元。
贪污部分: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沈江峰在先后担任绍兴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主任、绍兴市教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期间,利用其主持教研室及研究院全面行政工作,负责人事、财务、课程教材开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原教研室、研究院党支部书记方关军,侵吞本单位编辑的《初中生学业评价指导用书》《初中生学业评价自测》《新课程新同步》《小学生学习乐园》《书圣系列学习丛书》《我是绍兴人》《时政精要与热点透视》《金绍高中新课程学习资源库》等教辅材料的版税、稿酬及书款共计206余万元。其中沈江峰单独侵吞63余万元;与方关军共同侵吞143余万元,沈江峰分得71余万元。
对于贪污部分的指控,沈江峰当庭提出异议。沈江峰说,绍兴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主任、绍兴市教学教育研究院并没有编辑教辅书的职能和职责,而涉案中提到的教辅书,均是个人行为,跟单位无关,且单位没有任何物质上的支持。
那么,为何要编辑这些教辅书呢?沈江峰说,这是业务爱好,也即个人兴趣。因此,编辑这些教辅书所得稿酬是个人合法收入,不能算贪污。
对此,主审法官问沈江峰,编辑教辅书由谁跟出版社签订合同。“一共有三家出版社,其中两家出版社所签订的合同是由绍兴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或绍兴市教学教育研究院,即工作单位,但这是出版社要求的。”沈江峰是这么回答的。
受贿部分: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沈江峰在先后担任教研室主任、研究院院长、绍兴市第一中学校长期间,利用担任单位主任领导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印刷企业、网络教育公司在承揽印刷业务、推销网络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原教研室、研究院党支部书记方关军,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合计108万元。其中,被告人沈江峰单独收受数额74万元;与方关军共同收受数额34万元,被告人沈江峰分得数额17万元。
这里面又包括两部分,一是沈江峰单独或伙同方关军收受浙江双溪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某所送回扣及好处费。从起诉书上记载的情节看,沈江峰收受的全部是现金,地点为办公室、酒店客房等处。
二是2015年3月,被告人沈江峰在担任绍兴市第一中学校长期间,利用担任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浙江新盛蓝科技有限公司在网课推销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和便利,收受该公司业务员晋某所送现金1万元。整份起诉书上,这也是沈江峰曾担任绍兴市第一中学校长期间唯一一次“犯事”。
对于受贿部分,沈江峰当庭表示,“基本没有异议”。据悉,法院将择日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
新闻加点料
沈江峰 浙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浙江省人民政府兼职督学,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温州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全国中语会理事,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副秘书长,浙江省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副理事长,绍兴市特级教师协会副理事长。先后获得浙江省教坛新秀,绍兴市劳动模范,绍兴市优秀共产党员,绍兴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入选《人民教育》《语文学习》等七家全国核心刊物专栏或封面人物。发表各类论文、著作三十余万字。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基教成果一等奖,全国语文优秀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现任绍兴一中校长,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