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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技师中毒!绍兴嵊州一足浴店被罚30000元

2025-09-30 07:13

来源:

2025年5月,绍兴嵊州市卫生健康局收到省级医院反馈称辖区内某足浴店多名足浴技师因打除皱针导致肉毒素中毒到该医院接受治疗,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该足浴店进行监督检查,调取该足浴店监控录像发现有2名外来人员在该足浴店员工休息室为9名足浴技师现场注射了除皱针,执法人员及时控制并保存该店视频监控设备主机,同时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确认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并要求来嵊配合调查。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柯某某和余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在该足浴店为9名足浴技师开展了面部除皱针的注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嵊州市卫生健康局对柯某某、余某某均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一款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给医师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非医师行医时间3个月以下且违法所得1万元以下的,属于较轻违法程度,裁量幅度为: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4.4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温馨提醒: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公众在选择医疗美容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并查验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等,同时还要看所持证件是否有相关的医疗美容诊疗科目;对于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师,可以要求查验《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了解是否具备美容主诊医师资格。

重点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在生活美容场所或者养生保健机构等非医疗机构内接受医疗美容项目;部分机构勿要以生活美容、养生服务等作为掩护,从事非法医美活动。卫生健康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医师行医等违法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内容来源:嵊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编辑:傅一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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