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绍兴嵊州发布一则征收土地预公告,因实施嵊州生命健康产业园提升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繁荣大道、支路、横一支路)建设项目,拟征收三界镇南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沈塘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同时发布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一、征收范围
三界镇南街村、浦村、沈塘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131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嵊州市三界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内容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