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命名单
(2024年5月13日 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俞超为嵊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英豪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5月13日 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英豪辞去嵊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俞超代理嵊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5月13日 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俞超代理嵊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吕炉君为嵊州市司法局局长;
范奇军为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范奇军的嵊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余建生的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内容来源:今日嵊州)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