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丽湖步行桥项目提升工程(设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嵊州市城区。
2.2 建设规模:
在嵊州市丽湖步行桥项目的基础上,增设若干段步行桥体,并设置景观拱一个。新增步行桥应与现状桥体在形态上具有高度的协调性,增加步行桥的空间趣味性,提供舒适且富有趣味的行走体验。新增部分应有若干适宜逗留休憩的节点,供使用者休憩与欣赏三江口的景观。新增桥面总长应控制在350米以内,总面积控制在2700平方米以内,桥面最宽处不应超过16米。景观拱应考虑与三江口整体风貌的协调性,突显嵊州地方文化特色,拱的跨度与高度均应控制在80米以内。应沿步行桥与景观拱设置灯管及喷水等艺术景观装置。
工程估算总投资6450万元,其中估算建安工程费:500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标准服务费用:199.2万元,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75.3万元(即投标最高限价,市政工程标准设计费下浮12%)。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项目实施前期的各项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工程实施期间的相关服务等内容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
2.4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质量要求: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2013版)》深度要求。
2.6 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2.8 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
否(是或否)。
3.工程红线图
(内容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