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筹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保障力度。
《意见》明确,将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四个体系”建设,即“平台体系”、“标准体系”、“参与体系”和“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就是规范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专线平台三位一体建设,形成平台间的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确定嵊州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标准;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绩效考评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测体系。
《意见》还明确,将以实施“五大工程”为载体,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一是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提升工程,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二是实施法律服务提升工程,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内容,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网络服务等便民措施;三是实施调解服务提升工程,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四是实施安置帮教服务提升工程,加强刑释人员救助管理,完善刑释人员社会化帮教工作机制,建立起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五是实施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提升工程,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培育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志愿者队伍,探索建立具有嵊州特色的法律志愿服务品牌。
作者:记者 吴维祥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