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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诸暨发布公告
浦阳江流域要实施增殖放流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定于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在浦阳江流域实施第三批增殖放流活动,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三十七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放流区域:浦阳江安华段、牌头段、暨南街道段、暨阳街道段、浣东街道段、开化江流域。
二、放流苗种:黄颡鱼、黄尾密鲴、翘嘴鲌、鲢鱼、鳙鱼。
三、放流数量:黄颡鱼(冬片)214.3万尾、黄尾密鲴(冬片)200万尾、翘嘴鲌(冬片)357.2万尾、鲢鱼(冬片)54.5万尾、鳙鱼(冬片)133.4万尾。
四、限制捕捞措施:全市范围内的自然水域中禁止使用扦网、拦网、地笼等渔具,严禁“电、毒、炸、偷”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捕捞行为。
对在自然水域从事非法捕捞作业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市农业执法工作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诸暨市农业农村局:0575-87597791
特此公告。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内容来源:诸暨发布)
作者: 编辑:陈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