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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一小区地下车库有人居住,还烧火做饭,危险!

2024-03-0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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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烧火做饭也太危险了,万一失火怎么办!”日前,记者接到爆料,称绍兴诸暨市陶朱街道开元小区的地下车库有人居住,并且开火做饭,存在严重消防隐患,希望引起关注。

为此,记者走访了开元小区。刚走入车库,记者就看到墙边堆着鼓鼓囊囊的蛇皮袋,足有一人高,袋子里装着各种塑料瓶,边上还堆着压扁的纸板,像极了一个小型的“废品回收站”。入口处,还有一辆电瓶三轮车十分惹人注意,上面竖着大块白色泡沫板,写着“这里不要停车,明天3点做早餐,谢谢”。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在该小区地下车库遇到了两“户”人家。一“户”为一对本地中年夫妇,另一“户”为一位带有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中年夫妇的“家”中,空调、电视、冰箱、煤气灶等一应俱全,他们称白天要在不远处的另一个车库做缝袜头等活计,为了方便就住在了这里,而所住车库的业主是自家亲戚。问起是否在这里开火做饭,女子爽快承认。另一“户”外地中年男子的“家”中,纸盒、油漆桶、水管、电线等杂物堆得到处都是,门口还停着一辆电瓶三轮车,他告诉记者,自己以2000元一年的价格租下了车库。



地下车库藏着厨房令人担忧,将大量易燃物堆放在空置车位上同样让居民不安。记者在调查其他小区是否有同类隐患时发现,在暨阳街道的祥生东方樾诚园地下车库内,有不少车位长期堆放着袜子、发箍等易燃物。“我每次路过都在想,万一有人把没有掐灭的烟头扔在袜子堆里,烧起来多少危险。旁边的车辆要遭殃,楼上的居民怎么办?”居民陈先生对此表示了担忧。记者通过祥生东方樾诚园的物业了解到,该小区有业主承接了袜子等产品的手工业务,为方便堆放和运输,就租了几个车位当“仓库”,经几次劝说,也不愿放弃这份便利。



地下车库是否可以成为住宅和仓库的平替?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据律师介绍,业主将车库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越牛新闻综合自西施眼)

作者: 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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