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绍兴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诸暨市2023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公告》
将于10月下旬
在浦阳江流域实施
第二批增殖放流活动
385.83万尾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定于2023年10月下旬在浦阳江流域实施第二批增殖放流活动,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三十七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放流区域:浦阳江,开化江。
二、放流苗种:鲢鱼、鳙鱼、黄尾密鲴、草鱼、翘嘴鲌。
三、放流数量:鲢鱼(冬片)43.64万尾、鳙鱼(冬片)21.82万尾、黄尾密鲴(冬片)128.57万尾、草鱼(冬片)100万尾、翘嘴鲌(冬片)91.8万尾。
四、限制捕捞措施:全市范围内的自然水域中禁止使用扦网、拦网、地笼等渔具,严禁“电、毒、炸、偷”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捕捞行为。
对在自然水域从事非法捕捞作业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市农业执法工作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诸暨市农业农村局:0575-87597791
特此公告。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
(内容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