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湿地公园开审环境污染案

诸暨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引来市民旁听

2020-06-08 08:28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庭审现场。  

本网讯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诸暨市人民法院把法庭“搬”到了美丽的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当天上午9点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响,在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监督下,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引来众多村民旁听。

张某某在诸暨市店口镇金浦桥工业园区经营一家新材料公司,主要从事铜合金粉生产加工项目。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张某某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安装水处理装置,开始生产加工铜合金粉,导致废水通过暗管排放至室外雨水井内,后于2019年3月28日被诸暨市环境保护局查获。

据诸暨市环境检测站检测,排放至外环境的废水中锌含量为33.3mg/L,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铅含量为208mg/L,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

法官审理认为,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判处其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禁止张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与排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此,张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该案的公开审判,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这是我第一次观看露天庭审,等于上了堂法制课,很受教育。”一名何姓村民告诉记者。此外,开庭的同时,法院工作人员还在公园入口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并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答疑,开展普法。

据了解,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制造业较为发达,一些生产者缺少环境保护意识,为节约生产成本而忽视环境影响评价和防治处理导致环境污染的案件时有发生,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及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我院特地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当天,选择这类湿地公园周边较常发生的废水污染环境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就是想通过‘以案释法’形式,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让公众自觉保护环境。”诸暨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当天,诸暨法院还与诸暨市文旅集团共同举行了揭牌仪式,在白塔湖景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今后,法院将不定期选取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从而向社会倡议共同保护白塔湖湿地公园,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作者:记者 何 丹 通讯员 张璐妮 文   通讯员 朱 展 摄 编辑:雷彦平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