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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土地流转推进“强村消薄”路径探究

2019-03-01 10:06

来源:绍兴日报

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无论是“绿色发展”的理念,还是“两山理论”的实践,一直引领着我们前进的方向。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柯桥区南部山区坚持因地制宜、深挖资源的理念,聚焦“如何发挥优势、如何补齐短板”的问题,寻找脱贫转化突破口,在推进山区土地有序流转、增加村级集体收入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实践。

一、现状分析

柯桥区南部山区乡镇受区位交通、生态红线、人口外流等因素影响,村级集体经济极为薄弱。同时,南部山区山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发展潜力巨大,后发优势正日益显现。随着杭绍台高速公路加快建设,交通区位日益改善,工商资本来南部山区流转土地、投资开发现代农业的日益增多,为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提供了契机。

但在实践中,山区村土地现状和流转情况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规范,主要体现在“三多一少”:荒废现象多,年富力强的人力资源流失严重,山林荒废现象较为普遍;私下流转多,土地集体所有权长期虚位,工商资本直接与农户流转土地,手续不规范,流转成本高;矛盾纠纷多,土地私下流转合同对后续问题约定不全,极易产生矛盾纠纷;村级收益少,农村土地私下流转和由村集体名义流转农户承包地均没有为村集体增加收入。

二、实践探索

考虑到南部山区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实际和农户长期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如果从农户手中将土地进行“返租倒包”赚取土地租金差价,那么村级资金压力较大,且易被农户误解。结合山区实际,我们重点对农户集中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对村履行相关管理服务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并相应收取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主要是签好“三份协议”:一份是农户与村签订委托协议;一份是村与流转方签订流转协议;一份是村与流转方再签订管理服务协议。

农户与村经济合作社签好土地流转委托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流转土地基本情况、流转期限、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委托事项,授权村经济合作社集中开展土地流转,并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村经济合作社对意向流转区域内的农户可以通过入户征询、召开户长会议等方式,初步确定流转面积、价格、期限。意向农户出具委托书,待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公示后,农户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正式委托流转协议。签约前,村经济合作社须审查流转土地是否存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情况。

村经济合作社与流入公司签好土地流转协议。收到农户委托书后,村经济合作社召开董事会议,并与意向公司就流转面积、期限、流转费及管理服务费等事宜充分协商一致,并提交村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公示七天后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流转土地情况、期限、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协议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流转价格,应参考周边同类土地流转价,并适当考虑物价等因素;二是流转期限,确保农户承包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经营的剩余期限,村集体经营土地的流转期限符合三资管理规定(农田不超过5年,林地不超过10年),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三是土地使用和再流转问题,协议要明确流入方不得将土地“非农化”、土地再流转须征得村书面同意。

村经济合作社与流入公司签好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土地流转协议基本情况、管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管理服务费一般以土地流转费10%~20%比例收取(具体以村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为准)。协议中明确公司应按约定使用土地、支付费用;村经济合作社应配合开展土地丈量、代为发放农户面花补偿和土地流转费,并做好流转期内纠纷调处,积极为公司办理林相改造手续,申请涉农补助,对符合办理流转土地经营权证条件的,配合做好办证服务。

截至目前,稽东镇已有浙江裕田红豆杉公司等5家企业与龙东村等8个村就原已流转土地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每年增加村级收入60余万元。

三、思考体会

在推进山区土地有序流转增加村级集体收入的探索过程中,有几点体会或可作为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借鉴。

一是在凸显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管理服务费与农户的收益区分开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土地流入方提供相应管理服务,收取管理服务费,是土地权益的一种体现。在土地流转收益中要确保农户承包土地的流转收益,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能有效地与农户流转收益区分开来。

二是在突出村主体作用的前提下,以健全消薄强村工作奖惩机制作为保障。在推进土地流转中,要通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在执行上级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将“强村消薄”工作纳入村干部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奖优惩劣,充分调动村干部对村集体经济增收的积极性。

三是在有利于土地流转和村庄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生态建设、工商资本、农户、村集体四方共赢。土地流转涉及各方利益,必须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实现多方共赢。为工商资本提供好服务,收取管理服务费,会一定程度增加其成本,要考虑其承受能力,不影响其发展。农户和村集体的利益也需兼顾,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经营权流转。

作者单位 柯桥区稽东镇党委

作者:许立峰 编辑:杜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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