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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区加装电梯"落实之难该如何克服

2018-08-06 08:59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有一项惠民措施,深受老小区一些居民的欢迎和期盼,但是在实际操作落实中却困难多多,致使这项措施被一些人说成是水中月、镜中花。这项措施就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既有住宅指的是老住宅,一般有五六层高。居住在这些住宅的居民登楼靠的是双腿,对于年轻人来说尚不碍事,但是对于年高体弱的老年人,尤其是住在顶层的来说就是一件难事了,所以给这样的住宅加装电梯也是关爱老人、发展养老服务的一项实事措施。

然而,这项设计颇人性化的惠民措施在推行中却阻力不少。我的朋友住在老小区的五楼,年过七十,天天爬楼梯成了一件苦事。听说有加装电梯的措施,自然喜出望外,决定亲自去试水。他先与有关部门联系,人家告诉他一大堆障碍,似乎都难以逾越。接着,这位朋友试着与同楼的邻居商量加装电梯之事,一二楼的不想装,三四楼的还年轻,无所谓,但钱是不会出的。按照有关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产权人全体同意并签订协议。我的这位朋友了解了这样的要求后深知要每一户都签字同意难度太大,只得望洋兴叹。但他还是满怀信心,希望政府、社会伸出援手,将这件造福于居住在老小区高层居民和老人的措施能真正落地,让老宅焕发宜居的光彩。

我觉得实施这项惠民措施有必要厘清一个起码的前提,那就是个人与社会的职责。老住宅加装电梯,受益者当然是个人,是业主。由得益的个人去奔波去要求,去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似乎也顺理成章;但既然将这项措施誉为惠民措施,是由政府提倡并具体进行落实的措施,那它就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了,而是社会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个人与社会相结合才能办好的事情。事实上也是如此。试想,做这件事的许多环节都涉及有关部门,如审批,如踏看,如监督,都会与相关部门发生关系,怎么可能由个人去完成呢?由此,就不完全是个人的事情了,而是社会的事情。

现在横亘在加装电梯中最大的困难是说服动员整幢楼的业主都表态同意并签字画押,而在有关要求方面,并没有相关部门出手协助的说法,也就是做这件事完全要由渴望加装电梯的业主去与邻居们沟通。按照要求规定,如果有一户人家,不管其出自什么原因加以反对,那么这桩惠民措施在这幢楼里就“黄”了。这听起来令人不可思议。由上所述,加装电梯本身是一桩涉及社会的事情,而不是私人的事情。所以我认为,社会的有关组织、部门完全可以加入并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尽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物业、社区居委会,直至街道办事处,都是可以做工作的,可以帮助沟通,这比让某居民一个人去沟通肯定效果不一样。

既然出台了惠民措施,既然要将绍兴建设成真正宜居的城市,那么让老小区加装电梯这件实事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该是题中应有之义。

作者:李敬佑 编辑:俞朝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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