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越城、柯桥、诸暨、嵊州等多地公布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都涉及到了哪些地方,一起来看看:
越城区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越政发〔2024〕23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绍兴市越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范围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
(一)全区禁放区域: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稽山街道、城南街道、迪荡街道、东湖街道、灵芝街道、东浦街道、鉴湖街道、皋埠街道、陶堰街道、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16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富盛镇建成区:平陶公路、西上线、吼山连接线和夏葑公路合围区。(具体见示意图)
(二)其他重点区域: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影剧院、旅游景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车站和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周边100米距离范围内,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越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示意图

柯桥区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根据《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绍柯政发〔2024〕11号),绍兴市柯桥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如下:
(一)主城区及周边禁放区域:包括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马鞍街道、齐贤街道、安昌街道、福全街道、兰亭街道等11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
绍兴市柯桥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红色标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其余镇禁放区域:夏履镇、漓渚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建成区。
夏履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夏履镇东江,南至绿杨路,西至夏履镇西江、埠头路、环山公路,北至杭金衢至杭绍台连接线(金伯利纺织附近)、夏东村农贸市场的合围区域。
漓渚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漓渚江、幸福路,南至分后线、树漓公路(沿街店铺除外),西至漓头公路、兴业路,北至漓福公路、高车头溇的合围区域。
平水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天工开墅东侧、南至人民路、西至212省道(绍甘线)、北至平王线的合围区域。
王坛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移民小区(舜忆小区)、南至南溪路、西至212省道(绍甘线)、北至平王线(镇北路)的合围区域。
稽东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育才路、南至榧香路、西至滨溪路、北至车竹线的合围区域。
(三)其他重点区域: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诸暨市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有效预防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绍兴市深化综合治气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禁售禁放区域范围

东至:诸永高速—白马墩路—东三环路
南至:南三环路
西至:西三环路
北至:北三环路
以上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其他重点区域禁售禁放范围
除以上确定的区域范围以外,全市的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影剧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军事管理区周边100米距离范围内,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地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其他事项
(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二)购买者应当向烟花爆竹的合法零售经营单位购买,不得购买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并按照燃放说明,安全、文明燃放。
(三)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四)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禁止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烟花爆竹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有违反烟花爆竹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非法经营、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五)本通告自2026年1月10日起施行,原《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诸政发〔2024〕18号)同时废止。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嵊州市
岁末年初,又将迎来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就绍兴市嵊州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禁止零售的区域范围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以下简称“双禁”):
▶城区四个街道为全域“双禁”;金庭镇为集镇建成区和原北漳镇(北漳村)划定的“双禁”区域;谷来镇为集镇建成区和原王院乡(王院村)、原竹溪乡(竹溪村)划定的“双禁”区域,三界镇 、黄泽镇、石璜镇、下王镇为集镇建成区;甘霖镇、崇仁镇、长乐镇、仙岩镇、贵门乡的“双禁”范围分别为:
● 甘霖镇:东至:望江路延伸北接长乐江,南经黄塘岭村路接甬金高速;南至:以甬金高速为界,西接苏台高速;西至:苏台高速为界,北接长乐江;北至:以长乐江南岸为界。
● 崇仁镇:区域一:东至:环镇路;南至:溪滩村北(嵊州市梅兰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南侧);西至:绍甘线(高速连接线);北至:环镇路。区域二:马仁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
● 长乐镇:东至:甬金高速出口匝道向北延伸至报本路,南至:甬金高速出口向西延伸至南山江桥,西至:长乐镇南山江桥向北延伸至报本路,北至:报本路,含长乐镇迎宾广场。
● 仙岩镇:区域一:仙岩村(东至:诗画剡溪西岸;南至:仙岩村笋山脚下大坑甏;西至:浙江震凯化工有限公司;北至:西鲍隧道南出口);区域二:西鲍村(东至:曹娥江西岸;南至:嵊州市斯佳纺织有限公司;北至:嵊州市天宇纸业有限公司;西至:后门山);区域三:岩头村(东至:曹娥江西岸;南至:浙江力普粉碎机械有限公司;西至:嵊新首创最西侧;北至:104国道嵊新首创红绿灯处)。
● 贵门乡:东至:贵门村田畈;南至:贵门乡党群服务中心;西至:碗窑遗址;北至:鹿门书院及嵊州市青少年综合实践活动中心。“双禁”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禁止零售烟花爆竹。其他地点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予以遵守。
嵊州市各乡镇
烟花爆竹“双禁”区域图













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虽美,安全可贵
遵守燃放规定,减少意外发生
(内容来源: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柯桥应急管理、嵊州市融媒体中心、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编辑:沈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