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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最新公布,烟花爆竹禁放!

2025-01-27 08:27

来源:

今天,绍兴嵊州、新昌发布关于调整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不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有效预防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2016年第666号令修订)、《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66号令)等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我市部分乡镇禁止燃放禁止零售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为“双禁”)。

一、调整烟花爆竹“双禁”区域

甘霖镇:东至:望江路延伸北接长乐江,南经黄塘岭村路接甬金高速;南至:以甬金高速为界,西接苏台高速;西至:苏台高速为界,北接长乐江;北至:以长乐江南岸为界。

崇仁镇:区域一:东至:环镇路;南至:溪滩村北(嵊州市梅兰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南侧);西至:绍甘线(高速连接线);北至:环镇路。区域二:马仁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

长乐镇:东至:甬金高速出口匝道向北延伸至报本路;南至:甬金高速出口向西延伸至南山江桥;西至:长乐镇南山江桥向北延伸至报本路;北至:报本路,含长乐镇迎宾广场。

仙岩镇:区域一仙岩村:东至:诗画剡溪西岸;南至:仙岩村笋山脚下大坑甏;西至:浙江震凯化工有限公司;北至:西鲍隧道南出口;区域二西鲍村:东至:曹娥江西岸;南至:嵊州市斯佳纺织有限公司;北至:嵊州市天宇纸业有限公司;西至:后门山;区域三岩头村:东至:曹娥江西岸;南至:浙江力普粉碎机械有限公司;西至:嵊新首创最西侧;北至:104国道嵊新首创红绿灯处。

贵门乡:东至:贵门村田畈;南至:贵门乡党群服务中心;西至:碗窑遗址;北至:鹿门书院及嵊州市青少年综合实践活动中心。

二、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涉及调整的乡镇(街道):保持原有的烟花爆竹“双禁”区域不变(四个街道为全域“双禁”,其他乡镇“双禁”区域为集镇建成区,其中谷来镇“双禁”范围包括原王院乡、原竹溪乡建成区,金庭镇“双禁”范围包括原北漳镇建成区)。

(二)禁燃禁售时间:“双禁”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禁止零售烟花爆竹。

(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对查处的案件及时进行曝光。举报电话为:110、12345。

(四)其他地点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予以遵守。

(五)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嵊州市各乡镇烟花爆竹“双禁”区域图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嵊州市各乡镇烟花爆竹“双禁”区域图

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不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和减少噪音污染,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2016年第666号令修订)、《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66号令)等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进行调整。

一、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一)乡镇(街道)禁放区域。

乡镇禁放区域包括其人民政府建成区及部分区域,行政村包含其自然村,注明自然村的以自然村为禁放范围,具体为:

新昌县城区三个街道(羽林街道、南明街道、七星街道)全域。

澄潭街道:东街居委会、南街居委会、西街居委会、北街居委会、澄潭居委会、丰潭村、坑下村、岭芝山村、梅岭村、梅屏村、梅渚村、山泊村、山头村、山支头村、社古村、铁牛村、沃西村、下衣村。

镜岭镇:镜岭村、黄婆滩村、黄岙村。

回山镇:回山村、上市场村。

儒岙镇:儒一村、儒二村、天姥村、会墅岭村、横板桥村。

沃洲镇:大坪头村、银顶山村、祝家庄村吴家和缸窑自然村、龙皇堂村大龙自然村、大市聚村、新航村、安仁村、何梁浦村、坑西村、西山村。

小将镇:里小将村、小将新村外小将自然村。

沙溪镇:沙溪村、剡界岭村。

城南乡:石溪村、天荷村、南溪社区。

东茗乡:东茗村。

(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放区域。

长诏水库、钦寸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含水库大坝和取水口等水利设施附近等重点管控区域以及梁柏台大桥、新林驿站附近区域。

(三)其他重点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小将林场、天姥林场等重点防火区;

7.大佛寺、穿岩十九峰等风景名胜区;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其他事项

1.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新政发〔2019〕6号)同时废止。

附件:新昌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新昌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内容来源:嵊州发布、新昌发布)

作者: 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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