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 正 声 明
近期,接群众反映,有公司冒充我单位及下属部门(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恶意招揽广告业务,并且开具的发票使用了我单位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8号、628号)。
为维护我单位及下属部门(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公众遭受损失,特此发布如下声明:
1.我单位及下属部门(公司)广告发布业务主要通过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传媒策划服务有限公司、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浙江越牛会展有限公司承揽并签署相关合同。
2.正告未经我单位授权、冒用我单位及下属部门(公司)名义招揽广告业务的机构或个人,立即停止一切非法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已产生的不良影响,我单位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敬请公众注意,在商务及民事行为中,要谨慎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如发现有机构或个人冒用我单位、人员实施欺诈行为,请立刻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575—88615748 0575—88615801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传媒集团)
2024年5月6日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