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第一批)》。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3]65号)等文件的规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失业登记半年以上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招用一人给予1500元补贴。
经审核,拟同意下列单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02月01日—2024年02月08日
联系电话:0575-89102856
绍兴市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2月01日
【新闻+】
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助企
标准为每人1500元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自2023年1月1日起招用2023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注:劳务派遣企业申请补助的,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还需提供三方劳务派遣合同。对参保地在绍兴但就业地不在绍兴的,不予以补助。
二、补贴条件
在政策实施期限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为上述四类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缴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
三、补贴标准
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补贴。
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享受,一名被吸纳就业人员的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所需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表;
(2)单位证照(可共享)。
五、办理流程
按照依申请方式,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六、办理方式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x.zjzwfw.gov.cn)、浙里办APP搜索“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办理。
七、咨询电话
(越牛新闻综合绍兴人社)
作者: 编辑:傅一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