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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两地最新回复,今年能不能放烟花?

2024-02-01 08:49

来源:

日前,绍兴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的征求意见,通告包含城区禁售禁放区域范围、主城区外各镇街禁售禁放区域范围和其他重点区域禁售禁放范围等。

据介绍,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越城区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目前正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5日。

在征求意见稿中,城区禁售禁放区域范围为绍兴环城河外边界线以内的区域范围(塔山街道和府山街道全域范围)。

对于从全域禁售禁放到城区禁售禁放的调整变化,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

“过年最喜欢的环节就是放烟花和看烟花,今年又可以进行了,我准备到时候多购买些烟花爆竹。”家住城南街道的陈先生说,今年的调整变化,让他们可以在春节期间合理的燃放烟花爆竹,为节日增添不少气氛。市民刘女士表示,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让年味更浓了,春节的“味道”回来了。

“有了烟花爆竹才有过年的感觉,而且燃放烟花爆竹也是我们春节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以前总感觉少一些年味。”张先生也表示。但也有一些市民有顾虑,燃放范围的调整将带来烟花爆竹的燃放频率增加,可能对环境以及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于烟花燃放一事,今天下午,新昌县公安局及新昌县应急管理局也发布了告市民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

您好!

春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就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新政发〔2019〕6号)和《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新昌县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补充通告》(新应急〔2021〕3号),我县烟花爆竹实际禁放区域范围不变。即:新昌县城区三个街道(羽林、南明、七星街道)和高新园区全域;回山镇为回山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新市场村周边,小将镇为小将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三坑村周边,澄潭街道为澄潭街道办事处所在地、浦发村镇银行(梅渚支行)周边;其余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为禁放范围(具体详见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图)。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同时,为满足广大市民对烟花爆竹的消费需求,增添节日氛围,确保安全过节,现将新昌县2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予以公布。

温馨提示:

1.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随便购买没有质量保证的产品,不得私自违规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2.燃放烟花爆竹时尽量选择人员较少的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不要让他人靠近,以防被炸伤。

3.不要在草堆、柴堆、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引起火灾事故。

4.小孩或者行动不便的老人,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5.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放稳挂牢,以防造成烟花爆竹四射伤人。

6.燃放烟花爆竹后一定要检查是否有未燃的爆竹,并及时进行清理。

新昌县公安局 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越牛新闻综合)

作者: 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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