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对于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国家专门出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
然而,近日有不少农户向记者反映,购买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后,不但没有省时省力,反而因农机故障频发而耽误农事,平添了许多麻烦。
“机器换人”缘何成了“机器害人”?记者对此展开了深入调查。
“问题农机”频频伤农
近日,曾来绍兴跨区水稻收割作业的江苏人陈昌春,将刚买了1个多月的水稻收割机拉到农机二手市场转卖。“这台收割机是特地从农机购置补贴目录里挑选的大品牌产品。没想到新机器刚下地割了1亩稻子就坏了。之后1个多月时间里,陆续坏了十几次。正急着干活的时候坏了,这不是害人吗?”陈昌春气愤地告诉记者。
陈昌春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夏天,嵊州市二分田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花8万元买了2台列入2020年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无人机用于飞航植保,但买回来后总共喷洒了200多亩田,就坏了9次,还险些误了农时。“光修理费就已经花了四五千元,还得临时去租别人的无人机来杀虫,这一租就花了将近2万元钱。”联合社社长过永华说。
今年9月,联合社获得了政府补贴300万元购置农机的机会,因为吃够了问题农机的苦,社员们纷纷拒绝。社员费贤华说:“招标采购的农机质量太差,宁可不要补贴,自己到市场上去选购。”
调查数据触目惊心。据业内知名微信公众号“农机指南”发布的消息,2019年度全国大型拖拉机故障率约为270%,即每台拖拉机平均每年出现故障2.7次。这些大型拖拉机,都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且这个故障率,多年来居高不下。不少农户吐槽:“机器换人”成了“机器害人”。
农户们所说的农机购置补贴,源自于2004年国家出台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这一专项资金为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而设立。购买农机购置补贴目录里的农机,农户们就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
据2018年12月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透露,从200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14年里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000多亿元,直接惠及农户3300多万户,扶持农民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置农机具4000多万台套,极大地促进了农机的普及使用。
但近年来,越来越多农户被问题农机困扰。农业农村部开展的拖拉机质量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用户满意度为87分,2015年为84分,2018年为76分,满意度呈不断下降趋势。
“机器害人”原因多多
记者了解到,农机产品想要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需要获得一定的资质,比如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书等。
“但是,鉴定只能保证样机是符合标准的,企业拿到证书后,有可能对生产质量把控不严,达不到样机标准。”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副站长余文胜说。
一次鉴定无法保障产品质量永远可靠,那么后续监管呢?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农机的生产、销售、使用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农业部门主要是对用户使用环节开展适用性、实用性等方面调查。浙江省经信厅一名工作人员说,农机质量不归他们管,最多针对机械行业开展管理。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只对拖拉机、喷雾机这两类农机开展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其余农机应由农业部门负责。
“对农机生产、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有较大的缺失。监管体制的不健全,导致农机质量问题多发并得不到有效解决。”长期从事乡村振兴现场教学的绍兴市委党校副教授赵海丽认为。
除了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服务缺失也易导致农机质量问题。“比如,列入目录的农机并没有质量评级信息,相关部门也没有为农户提供购前辅导咨询,农户盲目购买、操作失误等也会导致农机故障率增加。”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系副主任白文杰说。
事实确实如此。越城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吕新源告诉记者,前几年有厂家来推销打捆机,其实这款机器并不适合绍兴地区使用,但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提醒,结果很多农户购买了之后才发现不好用。
此外,补贴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也导致一些企业钻了政策空子,加剧农机质量不佳问题。
近年来,不少农机生产企业热衷于生产马力很大但底盘很小的农机,导致农机底盘严重故障、致命故障发生的几率大幅增加。“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农机补贴的额度,是根据机器动力值分档的。”农机经销商钱营告诉记者,“像拖拉机,50匹马力的补贴1万多元,80匹以上的补贴29200元,90匹以上的补贴33800元。把50匹的改成90匹,就可以增加2万多元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为农机的生产销售提供了一定的利润保障,有利于企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上,令人遗憾的是,一些企业却动起了歪脑筋。“由于创新技术的缺乏,目前国内农业行业‘抄袭’成风。”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教师徐丽君说。
综合施策破解难题
实际上,早在2004年,国家就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8年农业部又印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管理办法》,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农机的质量监管、投诉监督作出了规定,对相关部门职能也有分工界定。
白文杰认为,有法可依、职能有分工却还存在监管漏洞,主要原因是监管职能太分散,堵住监管漏洞必须形成监管合力。“‘九龙治水’各管一段,导致职能重叠错位的现象比较多,结果是每一个部门都管不好。应该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统筹各方力量,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实行覆盖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全链条监管。”
“高质量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现代化的监管手段。”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理事、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教授杨自栋认为,互联网、5G等技术已为实时、高效、精准地开展质量监管提供可能,且部分农机已安装相应的装置,但目前相关部门对农机质量监督大多仍停留在传统的质量调查、抽查阶段。“农机作业了没有、作业了多少面积等,都能通过无线互联网、北斗定位系统等被农机部门实时掌握。要不断更新监管手段,让农机监管更加智能、更加精准。”
杨自栋还建议,农机部门应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服务,降低农机使用过程中的故障率。“农机监管部门应强化提前服务意识,为农户介绍在当地适用的先进农机具,避免购机的盲目性。同时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农户正确操作使用。”
补贴政策、补贴形式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真正有利于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也需要适时考量和完善。“农民是不是真正得到实惠,农机市场是不是得到更好发展,都需要进行科学评估。要有相应的机制加强政策的事中事后评估,从而让补贴政策更加有效。”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资深委员杨建华指出。
编后:“十四五”的新征程即将开启,最近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对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农机质量监管、完善补贴政策、优化后续服务,让农机装备的发展更加符合农业生产要求和农业需求,才能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记者 曹 婷 钟兰花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