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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零土地”技改

2020-12-03 08:37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昨日上午,顺利拿到了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田高升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立即启动厂房加层,上马实施‘零土地’技改项目。”田高升告诉记者,这个技改项目总投资2000多万元,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能预计能翻一番。

田高升是上虞升辉摄影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升辉摄影是上虞一家生产摄影器材的小企业,拳头产品是摄影棚和摄影灯。今年1至10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000多万元,同比增长26%。年初以来,在疫情影响下,公司的“美颜灯”订单雪片般飞来,倒逼公司加快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但公司占地仅20亩,已拿不出土地搞技改。

巧的是,与升辉摄影一墙之隔的上虞正欣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歇业多年,不少厂房闲置着。于是,田高升盯上了邻近的闲置厂房。“如果能够并购这家企业,就能加快实施‘零土地’技改。”

与正欣压力容器公司负责人沈素文的洽谈,一开始十分顺利。然而,让田高升意想不到的是,正欣压力容器的闲置厂房系2006年10月建造,由于当时未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取得房产证,根本过不了户,眼看并购就要难产。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田高升向小越街道办事处求助。接到企业的求助,小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雪丰立即响应,“我们应该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而今年3月26日上虞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上虞区工业企业不动产处置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正是处理这类难题的依据。截至目前,已有4家企业的权证难题得以破解。

按照常规,对此类持有土地证、但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建筑,应由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违法处罚,企业补办手续后方可取得不动产证。赵雪丰立即与上虞区城管执法部门取得联系,让赵雪丰尴尬的是,正欣压力容器公司地处小越街道吴山村,并非在建成区范围内,城管执法部门无权处罚。

好事多磨,怎么办?“还有一条路径可以走。”在上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的大力支持下,该事项先由街道立案查处,并作出处罚决定,再由国土部门办理不动产证,难题迎刃而解。

9月2日,小越街道对正欣压力容器公司作出立案查处;10月20日,作出违法建筑处罚决定;11月初,正欣压力容器公司补办好相关手续。“如果没有街道干部‘店小二’式服务,并购就会‘流产’,公司的‘零土地’技改项目就无法实施。”田高升竖起大拇指说。

作者:记者 范文忠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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