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有市民王先生反映:在上虞城区曹娥街道的一条小巷内,经常有居民擅自动用消防用水,附近市民称:“这实在不应该!”
昨天早上7时20分左右,手机记者来到事发的曹娥街道银河新村一条小巷内,看到一位50多岁的妇女正在一只消防栓旁洗衣服,且消防栓上还放着一只红色的扳手(专用工具)。当时该妇女正把一袋洗衣粉撒到消防栓附近的面盆内,旁边还放着一只蓝色的牙刷及洗牙缸。
手机记者问她:“你怎么在消防栓这里洗衣服?”该妇女一声不吭,权当没听到。
一位路经的市民告知:“这名妇女是搞保洁工作的,居住在附近,每天早上经常私自动用消防水栓,已成习惯了。”
也有市民认为: “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作为附近的居民,怎能如此擅自动用消防水栓,希望相关部门能前来制止并查处。”
作者:手机记者 舜言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