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一个市场摆摊,却因为琐事产生矛盾,一番口角之后,摊贩胡某气不过,拿起菜刀飞向摊贩袁某,致袁某受轻伤。2月17日,经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胡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胡某和袁某同在嵊州市江滨市场摆摊卖鱼,两个摊位也离得不远,原本应该和谐的相处的“邻居”却因为2016年8月10日的一件小事大动干戈。这天早上的7点40分,胡某如往常一样在摊位上卖鱼,突然从桶里蹦出的一条黑鱼滑到了斜对面袁某的摊位前,让胡某惊出了一身冷汗。“鱼差点掉进了下水管道的洞里,原来那些洞都是用塑料袋塞着的,不知道谁把它拿掉了。”胡某说,想到自己险些遭受损失,心理就不太舒服,就随口咒骂了一句,袁某也立刻回了句嘴。
一来二去,单纯的口角之争升了级,袁某冲到了胡某摊位前,用双手把摊位上的水泼到了胡某身上。“她泼我也泼,水里混合着鱼的血,很腥气,很脏。”胡某说,自己心火一旺,就顺手拿起了自己摊位上的一把菜刀甩了出去,打中了袁某的腹部,原本在自己摊位的袁某丈夫施某见状也立刻冲了过来,捡起地上的菜刀扔向胡某,胡某的手腕也因此受了伤。
原本只是简单的小事,却因为双方互不相让愈演愈烈,最后双双进了医院,有了损失,实在要不得,遇到这类事大家还是应该宽宽心,退一步海阔天空,和气生财。
作者:本网记者 通讯员 盛风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