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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里卖香烟,大学生如此“勤工俭学”被批捕

2017-03-13 10:35

来源:绍兴网

本网讯 没有店面,也没有正规经营资质,只要上传商品照片就可进行宣传,卖出去就能赚钱,由于营销模式简单,近几年,微商队伍越来越庞大,朋友圈也越来越万能。但并不是任何产品都可以通过微商销售,一旦把握不好,便会触犯法律。日前,95后小伙陈锋(化名)因为通过微信、qq等销售卷烟被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陈锋是东莞市一大学大一学生,由于家庭条件比较艰苦,陈锋一心想着要“勤工俭学”:“2016年年初的时候,我在QQ空间上看到有人在买各种国外的香烟,我就想通过这种方式去赚点零花钱。之后我就在QQ上搜索这些卖香烟的群,联系到了上级代理,然后就开始在QQ空间、微信朋友圈发这些香烟的图片。图片是上级代理那边复制的,发货也是他们会发的,我就赚中间的差价。”

就这样,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陈锋在未获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做起了国外烟草的代理,主要销售韩国、美国、俄罗斯等国外烟卷。同时招募下级代理为其销售,从中赚取更多的利益,所有交易均通过支付宝、微信结算。

这无本生意做的比陈锋想象中的要顺利许多。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仅半年时间,其交易金额已达60余万。

正当陈锋以为自己找对了“生财之路”之时,其在诸暨的下级代理被警方抓获,陈锋随之落网。由于情节特别严重,陈锋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广大“微商”朋友,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随意销售。烟草作为特殊商品,需获取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格,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才能流通交易,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进行销售卷烟的行为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达到一定数额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本网记者 通讯员 何若愚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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