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酒驾撞人顶包,嵊州兄弟俩同时受审

2017-02-24 17:28

来源:绍兴网

本网讯 原本只是一场单纯的交通事故,出事后肇事司机却找自家兄弟顶包,不但当事人小姚(化名)涉嫌肇事逃逸,还连累了顶包的自家兄弟大姚(化名)受审。2月10日,嵊州人民检察院以小姚涉嫌交通肇事罪、大姚涉嫌包庇罪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12日晚上,在嵊州市金庭镇经营饭店的小姚如同往常一样结束了营业,准备驾车回家,只是这天他心里有些不安,因为就在不久前,自家熟识的兄弟和朋友来到小姚开的饭店吃饭,抱着主人家热情好客的心理,小姚向大家敬了近一瓶的啤酒。结束后本不该驾车的小姚却怀着侥幸的心理驾车离开,只是天不遂人愿,就在小姚驾车离开饭店才几百米,就与一行人相撞,导致行人受伤。

考虑到酒后驾车的后果,小姚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报案,而是拨打了自家兄弟大姚的电话,让大姚立刻赶到现场谎称自己是驾车司机。小姚在归案后供述其找人顶包的原因:“我酒后驾车撞了人,要是被发现就麻烦了。”

于是,糊涂的两兄弟对交警说了假话、做了假证。后来听闻被害人死亡,兄弟俩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次日凌晨就匆匆赶到交警部门,交代了事实真相,然而此时为时已晚。

酒后驾车错在先,再找人“顶包”害人害己,不仅驾驶员本人会受到处罚,“顶包”者也难逃干系。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记者 王晓宏 通讯员 盛风 编辑:陈文华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