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现在有一些车主在车辆使用年数长了之后,为了省点保费,减少车辆的保险项目,可是一旦发生意外就会带来巨大的损失。今天(11日)凌晨,在G15W常台高速新昌段发生了一起车辆起火事故,直接损失近10万元。驾驶员杜某驾驶的冀J号重型半挂车因为没有保车损险以及货物险,将面临自掏腰包的囧境。
1月11日凌晨3:30左右,高速交警绍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G15w常台高速台州方向琅珂岭隧道不到一公里处,有一辆重型普通半挂车发生起火事故,火势猛烈,在远处就能看到映天的火光。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之后,发现驾驶员杜某整个人处于半游离状态,不停地拍着胸口说:“吓死了!吓死了!差一点就出不来了!车子下面冒烟的时候我就跑出来了。对了,我的同伴呢?”民警告知他的同伴也已经安全离开车辆后,杜某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由于火势猛烈,而起火后方开始堵车,消防车辆无法顺畅及时到达。高速交警立即对江苏方向采取临时卡口,以方便消防车辆能够借对向车道赶到现场扑灭火势。
由于消防车到达需要一段时间,民警决定先调用业主单位平时作业的洒水车对火势进行控制,防止火势蔓延,造成更大的损失。在高速交警的指挥下,消防以及高速业主单位一起将火势扑灭,抢救下了近三分之二的货物,可惜由于火势太猛,半挂车车上也没有携带灭火器,整个车头被大火烧毁。
据了解,杜某这一车货物是塑料颗粒,,幸好高速交警和业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有效。不然火势蔓延开来,损失更大。在心情稍微平静之后,驾驶员杜某借了同伴的手机给货主拨打电话告知事故情况。在民警问起杜某车辆保险情况的时候,杜某有些木然地回答:“我这个车就车损险和货物险没有,我这塑料颗粒7000块一吨,这一车也值毛二十万。这车还有一两个月我就打算卖掉换新的,所以我也就没有买车损险了,可没想到居然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怎么着起来的都不知道。”
高速交警提醒,车辆上道路行驶还是应该买好保险,尤其是使用年数过长的车辆,存在线路老化等问题,容易导致车辆自燃起火,仅2016年,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辖区就发生了十多起大小车辆起火的事故。所以买好保险,发生意外时,能够尽可能地减少自己的损失。
作者:记者 王晓宏 通讯员 梁春辉 编辑:雷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