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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在高速上着火了,火被扑灭后,交警要扣车

2017-01-09 14:15

来源:绍兴网

本网讯 高速行驶途中,货车突然着火了,好在交警及时赶到,将大火扑灭,车上货物损失并不严重。然而,接下来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这件事情发生在1月6日,当日下午4时许,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接到过路驾驶员的报警,在G1512甬金高速金华方向长乐出口附近有一辆半挂车起火了,并且还在继续行驶中。接到报警后,高速交警立刻指令距离该车辆最近的巡逻车赶赴现场,幸好驾驶员自己也察觉到了车子不对劲,已经靠边停车等待救援。最先接到指令的高速交警李厅警官立刻联系了消防与施救力量对该半挂车进行灭火施救。经过半小时的紧张扑救,车上的火被扑灭,挽回了部分的损失,车辆也没有受到大损伤。

没多久,货主王某也赶到了现场,在了解了情况之后,询问能否直接现场处理,在得知需要扣留车辆进行起火原因调查之后才能处理,王某将交警拉到僻静处,从口袋里掏出厚厚的一沓钱想要塞给李警官,却被李警官严词拒绝。

原来,钟某今天这趟货是自己除夕前的最后一趟,受了货主王某的委托,将一车旧电瓶运往江西,自己也顺带就回湖北老家过年了。可是却没有想到这一车货居然开着开着起火了。而当李警官得知这车货是旧电瓶时,马上想到,电瓶里面除了硫酸盐酸,就是铅锌这些重金属,这么燃烧肯定会导致电瓶里面的物质会泄漏到路面及周边的土壤里,这个对人体是有害的。虽然从警时间不长,但有高度敏感的李警官立刻报告指挥中心联系环保部门上来查看。等环保部门到现场了解之后,马上指出旧电瓶也属于危险品,是危险固体废物,必须专车专运,驾驶员钟某的车辆只是普通半挂车,并不是危险品专用车辆。

钟某得知这一消息立刻就傻眼了,“啥?这旧电瓶居然还是危险物品,”钟某一脸无奈,“警官,我只知道这货是旧电瓶,可我真的不知道他居然是危险物品,还必须得由专门的车辆运输?”而王某也承认,自己的这车旧电瓶就是电动车上用的。原来目前市面上电动车内的蓄电池大多数都是铅酸蓄电池,里面的物质对环境和人体都能造成一定的危害,属于危险物品序列。

所幸火势不大,并被及时扑灭,未对环境造成损害。

钟某也没想到年底前的最后一趟顺风单居然会给自己惹了这么大一个麻烦,直说以后接单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是不是危险品。

目前,钟某的车辆已移交给嵊州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作者:记者 王晓宏 通讯员 梁春辉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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