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叔叔阿姨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会认真学习,多多参加公益活动。”日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绍兴市一米阳光爱心服务社与涉罪未成年人小李(化名)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了五方帮教协议。这是诸暨市检察院首次探索开展异地协作帮教模式。
诸暨籍的小李在杭州市富阳区工作,今年6月,她趁一同事离开之际,窃得该同事拎包内的银行卡一张。之后,她到ATM机上用猜密码的方式,取走了卡内人民币5000元。案发后,小李退还了被害人全部损失。
为使小李进一步改过向好、提高法律意识、顺利回归社会,诸暨市检察院在充分考虑小李及其法定代理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与富阳区检察院协商,双方决定联合对其开展异地协作帮教。之后,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了绍兴市一米阳光爱心服务社,为小李量身制定适合其特点的帮教计划:在两个月的帮教期内,小李每周至少参加一次法治教育、心理辅导、知识学习或公益服务等各类帮教活动,并向帮教人员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状况,每月至少提交一篇书面思想小结。而小李在帮教期间内表现情况,也将为案件的最终处理提供重要的考量依据。
“案件虽然发生在富阳,但在未成年人更为熟悉、便利的区域开展帮教,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所以我们突破区域化屏障,选择这样的异地协助的帮教模式,提升帮教工作成效。” 诸暨市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如是说。
作者:手机记者 何若愚 编辑:杜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