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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打处一非法经营烟草牟利团伙,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

2025-12-23 15:54

来源:

近日

绍兴越城公安分局

治安(环食药)大队

联合各部门及派出所

奔赴广东、福建等地

成功打处一非法经营烟草牟利团伙

原来,在前段时间

越城公安接到群众举报称

辖区内有可疑人员正在非法售卖电子烟及烟弹

分局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迅速展开调查

经过初步调查走访

办案民警确定可疑人员

身后存在庞大的犯罪团伙

并发现其利用网络渠道

面向广东、江苏、浙江等29个省份

批发零售各类品牌的电子烟

“先把最主要的几个人找出来!”

根据已知线索

办案民警通过多种方式

深入团伙内部

通过其日常运营模式

确定了13名核心成员

以及3名“货源上家”

团伙成员向“上家”拿货后

通过违法渠道

对外销售电子烟

烟弹数量超过1万枚

循着这条线索

办案民警顺藤摸瓜

确定了该团伙成员用于进货的电子烟厂商

并发现其通过夹带和虚报方式走私入境等方式

获取电子烟及烟弹

通过货车转移至内部仓库后

以快递形式对外出货从而获取巨额利润

完善证据链后

办案民警确定

谢某、胡某、刘某

三人负责团伙的主要运转

并在深圳设有中转仓库

专门用于团伙成员

进行电子烟储存和出货

(部分精心伪装的电子烟及烟弹)

“把他们抓回来!”

完善相关证据链并锁定主要嫌疑人后

越城公安迅速组织警力奔赴广东、福建等地

展开抓捕

经过多日的蹲点和摸排

最终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

现场扣押电子烟弹4万余个

价值300余万元

查证销售额3000余万元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电子烟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2022年5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实施《电子烟管理办法》并设置过渡期至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办法明确规定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与销售活动,应取得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及零售许可证,并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

广大市民应提高警惕,若发现非法经营电子烟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内容来源:越城公安)

作者: 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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