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昶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企事业单位、各办(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丁昶豪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试用期 1 年),免去其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葛胜良同志任团委书记(试用期 1 年),免去其两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澎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 1 年);
吕煜同志任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 1 年);
吕超明同志任团委副书记(试用期 1 年);
陈瑜同志任工会副主席(试用期 1 年);
张捷同志任综合信息指挥室专职副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兼),免去其团委书记职务;
潘少波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舜杰同志任工会主席,免去其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伯春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施文超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石亚芳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孝余同志任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眉同志任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两美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恩泽同志任乡村振兴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两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董春勇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余小东同志任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工会主席职务;
石丽娜同志任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工会副主席职务;
吕培同志任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潘月文同志的党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达富同志的综合信息指挥室专职副主任、党政办主任(兼)职务;
免去马杰同志的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梦昕同志的妇联主席职务;
免去郭烨同志的团委副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乡党委会议
决定之日算起。
中共新昌县城南乡委员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关于马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马远同志任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
苑玲玲同志任绍兴市越城区中小企业促进中心企业服务科科长(正股级);
沈洪舟同志任绍兴市越城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中心主任职务(正股级);
章舒颖同志任绍兴市越城区中小企业促进中心园区提升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副股级)。
免去:
周岳龙同志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远同志绍兴市越城区中小企业促进中心企业服务科科长职务;
苑玲玲同志绍兴市越城区中小企业促进中心园区提升科科长职务;
沈洪舟同志绍兴市越城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以上人员任职期自2024年12月6日起。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4年12月16日
(越牛新闻综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 编辑:傅一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