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绍兴越城教体局发布《关于2024年秋季越城区城区七街道中小学招生学区房认定的温馨提醒》,一起关注:
尊敬的家长: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城区七街道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学区房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教〔2016〕17号)精神,2024年秋季越城区城区七街道学校继续实行学区房相关确认办法,与往年保持不变。若您近期拟新购房入学,请关注以下几点:
一、“学区房确认办法”的内容
1.学区房周转时间
2016年7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学区房(含产权住房和公房,下同),同一套房三年内只确认同一户家庭子女在学区学校就读,小学与初中分开核查。如:某生在2022年秋季申请入学的产权住房符合学区房确认条件,顺利入学所在学区的初中学校,则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秋季其他家庭的子女即使获得该房产权,也不能用该套房作为学区房申请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
2.共有产权学区房的确认条件
2016年7月1日及以后取得共有产权的学区房,须符合产权系学生父母共有或学生与父母共有或学生与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共有的条件。如:房产证件上登记时间为2018年,房产所有人为学生父亲与奶奶共有,则该房不符合共有产权学区房确认条件。
3.学区房取得及学生户口迁入时间
2024年,学区房取得及学生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2025年及以后以当年招生文件的规定为准。
对2016年7月1日以前取得的学区房,没有学区房周转时间和共有条件限制,仍按原办法确认;对于不符合上述三方面条件的学生,将依据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学位有余的学校就读。
二、学区房使用查询途径
您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房产相关证件至越城区便民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惠利街20号二楼62号)查询,咨询电话:0575-88718253,结果可供您参考。同时,建议您在房产交易合同中明确房产三年内无人就读和相关违约责任。
三、注意事项
在招生过程中,学校将对房产地址和不动产单元号进行大数据核查。因此,提醒各位家长新购学区房前务必核对“学区房确认办法”的内容。
备注:
1.城区七街道包括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迪荡街道和灵芝街道。
2.公房指向越城区房地产管理处租赁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和代管房。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日
(内容来源:越城教体)
作者: 编辑:傅一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