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越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2023年11月越城区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1号)文件规定,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将享受补贴人员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条件有哪些?
如何申领?
别急别急
为您解答~
一、申请条件
只要您是绍兴市参保企业在职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申领啦!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的绍兴市企业在岗职工。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证书可以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zyjn.zjhrss.gov.cn/osip/)中查询,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提醒您
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证书,已享受过职业培训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给予个人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具体标准按市级(含三区)、(县)市当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三、申领材料
1、《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由人社部门内部获取,无法获取的由申请人提供)。
4、异地失业保险缴费凭证(本地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2个月时需提供)。
5、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代为申领时需提供)。
四、办理方式
线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应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搜索“技能提升补贴”,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办理。
线下申请
向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申领时已失业的,向失业前最后一次缴费的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提交申请后
人社部门将进行审核并公示
通过后将拨付资金
到申请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如果您还有疑问
可具体咨询当地人社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
越城区 0575--89102856
柯桥区 0575--84126766
上虞区 0575--82136028
诸暨市 0575--87037587
嵊州市 0575--83273802
新昌县 0575--86223440
(内容来源:绍兴人社)
作者: 编辑: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