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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绍兴这些地方改建自家房屋属于违法行为

2023-11-2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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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劝阻破墙施工。



强制修复后(室内视角)。

11月17日,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府山中队(以下简称“府山中队”)联合多方力量,对仓桥直街208号-1的传统民居开展强制性修复行动。

此前,该处房屋被敲掉近一半的沿街墙面,在施工队的规范操作下,面貌恢复如初。从墙面被毁到强制修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介绍,11月初,府山中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户房主私自将房屋沿仓桥直街的墙面打通,垒砌红砖,意图在原本完整的墙壁上开门,就第一时间开展了调查。“我们了解到该处房屋墙体开裂,存在安全隐患,房主想敲掉墙面新开一个门,他认为房子产权归自己所有,私自叫来施工队作业,而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备审批,这是违法行为。”府山中队副中队长楼力说。

改建自家房屋为何违法?《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规定,越子城、八字桥、书圣故里(蕺山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古典园林,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属于古城保护对象,被修缮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民居,需要翻建、改建、扩建的,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仓桥直街位于越子城历史街区,该区域民居依法受到保护,不得擅自施工。

发现情况后,府山中队立即向该房主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但房主未采取举措。这一方面是修复要内部加固,需要技术支持,房主叫来的施工队难以执行,另一方面房主还有按原计划改造的想法。基于此,府山中队与市名城办等部门协作,通过现场评估、测评,制定专业方案,进行了强制修复,使用青灰色砖块代替红砖,既恢复了古城民居传统风貌,也消除了房屋倒塌风险。经过沟通教育,房主承认了破坏墙面的不当行为,表示后续再施工一定会报备审批。

府山中队队长陈琳说,在绍兴古城内有不少年代久远的老式民居、传统建筑,依照《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这些建筑即使产权为个人所有,只要在古城保护区范围,修缮、修建工作都要事先到市名城办等部门审批。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记者 黎欣 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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