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绍兴国金大悦城,发现一楼中庭的大屏幕上正循环播放着各类宣传信息,其中每5分钟便会出现一次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可以看到“垃圾分类,物以类聚”“从现在起,各归各类”等宣传标语,同时还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小知识进行科普。
据了解,8月10日,相关部门对商超、市场、酒店等生活垃圾分类重要场所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其中就包括绍兴国金大悦城和越城区大龙农贸市场。执法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向相关单位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8月15日前自行整改完毕。经过整改,绍兴国金大悦城的宣传氛围变得浓厚了许多,但仍有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不规范等问题。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我省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绿色垃圾桶应标识为“易腐垃圾”,但是大悦城的很多绿色垃圾桶上写的是“餐饮垃圾”。
当天下午,记者还来到了越城区大龙市场,发现上次检查中发现的垃圾桶身较脏、多种垃圾混投等现象已有所改善,但分类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其中易腐垃圾的分类情况较好,但其他垃圾桶内则各式垃圾共存,不仅有塑料袋,还有塑料瓶等可回收物、蔬菜等易腐垃圾。
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其他区、县(市)。8月16日,新昌县分类办牵头5个部门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检查县农贸市场、商贸综合体、小餐饮单位、宾馆、酒店等20余个点位,并针对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单,现场共计下发责令改正单8张、询问通知单1张。
检查发现,在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餐饮区,部分商户未配备符合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二分类投放标准的分类桶,或未及时张贴或更新分类标识,如“狮洲小馆”就餐区设置了一个单桶且未张贴分类标识,“葫炉鱼”后厨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二分桶无分类标识。而在新昌县城东综合农贸市场,有些垃圾桶的桶身标识已变得模糊,只能靠颜色分辨。“但检查下来,分类投放质量总体情况还是比较好的,准确率基本达80%以上,说明相关人员垃圾分类意识提升较明显。”新昌县分类办工作人员说道。此外,联合检查组对邮政七星网点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问题“回头看”,发现在办公区域已配备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二分桶,在每层楼配备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和可回收物三分类桶,且分类质量也较高。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记者 赵婧赟 编辑: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