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富盛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督导公共场所经营户规范开展卫生消毒,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近日,富盛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依法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检查。
本次共检查了集镇11家理发店和1家旅馆,重点检查了各公共场所经营户电子消毒柜和一次性皮肤病专用工具箱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经营户均配备了电子消毒柜和一次性皮肤病专用工具箱,但有个别经营户未按要求正常使用,特别是一次性皮肤病专用工具箱未配备相应的消毒液,从业人员消毒意识淡薄。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富盛镇卫生院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改进。今后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从业人员开展消毒质量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提高从业人员消毒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 编辑: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