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当前,正值秋收时节,部分群众为图省事,就地露天焚烧秸秆。为有效遏制这一势头,保障好辖区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斗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斗门综合执法中队加强巡查,及时、依法处置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
近日,执法队员在百盛溇开展秸秆焚烧巡查时,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执法队员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扑灭了正在燃烧的秸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执法队员将当事人带至中队接受询问,配合调查。对于此类焚烧秸秆、严重危害大气质量的违法行为,斗门综合执法中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下阶段,斗门街道将继续严格巡查监控,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宣传力度,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做到“露头一起,调查一起,打击一起”。
作者:通讯员 程丽娜 编辑:雷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