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共越城区委员会、越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越城区乒乓球协会。
协办单位:绍兴晚报、绍兴县红太阳广告装潢有限公司。
二、时间与地点
2008年5月——7月在各参赛队自行确定并经区乒协审核许可的场地进行。
三、参赛单位
越城区各镇、街道。
四、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
五、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户籍必须是市区范围内。
2、由越城区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报名和组队参赛。
3、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不得少于6名(女3名,男3名),但运动员最多不能超过10名。名队报名运动员一经组委会审核确认后,联赛期间不得更换。
4、各参赛队允许聘请专业队退役队员参赛,但每队限聘2名(男、女不限)。聘请的专业队退役队员户籍必须是市区范围内的。
5、专业现役队员不得参赛。
六、运动员资格审查
1、联赛组委会按竞赛规程规定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参赛条件者,不得参加联赛。
2、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即判该局为输。
七、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每个参赛队每场比赛至少上场6名队员,每名队员每场比赛最多只能上场1.5次(不分单打、双打和混双)。各队聘请的专业队退役队员每场比赛只能出场1人次。
3、联赛采用主客场制循环赛,实行赛前抽签排列定位。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每场比赛采用7局4胜制。当一个队赢得足够多局数时,为一次比赛结束。
4、乒乓球:选用红双喜三星白色40mm竞赛专用乒乓球。
5、每场比赛的顺序由主场球队在① 男单、女单、男双、女双、男单、女单、混双②男双、女单、男单、女双、男单、女单、混双③女单、男单、女单、男单、女双、男双、混双④男单、女双、女单、男双、男单、混双、女单⑤女单、男双、男单、女双、女单、混双、男单⑥男单、女双、女单、混双、男单、男双、女单⑦女单、男双、男单、混双、女单、女双、男单七种顺序中选择一种进行。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每胜一场比赛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得0分。每次比赛的积分将进行累加,成绩计算按总积分排名。
2、以参赛队为单位,取团体前3名,颁发奖杯、奖金(第一名奖奖金10000元、第二名奖金6000元、第三名奖金4000元)。如最后产生总积分相同情况,则积分相同球队以计算相互间胜负局、胜负分排定名次。
3、联赛评选最佳领队1名、最佳运动员3名,颁发证书、奖金。
九、申诉
1、联赛组委会负责处理比赛中提交的任何申诉。
2、各参赛队如在竞赛中发现问题,可向联赛组委会提出申诉。所有申诉必须在发生问题的比赛时或比赛结束后立即向联赛组委会提出。
十、经费
1、联赛奖杯、证书制作及团体前3名奖金由越城区乒协承担。
2、为调动各球馆参与积极性,给予每场比赛主场球馆适当补贴(用于聘请比赛裁判费、比赛用球消耗等)。补贴由越城区乒协承担。
3、各参赛队的二套队服(鞋)、比赛补贴等费用各队自理。
4、联赛设胜场奖,客场每胜一场奖600元,主场每胜一场奖300元,奖金由组队单位承担。
十一、裁判长、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由越城区乒协选派。
十二、报名办法
各参赛队按统一格式填写报名表,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越城区乒协,联系人:王毅,联系电话:85892658。
十三、其它
1、本届联赛举行开幕式(时间:5月24日上午9时,地点:东湖镇文化活动中心)和闭幕式,各参赛队参加开、闭幕式要着本队队服。开幕式后各参赛队全部参加第一场比赛,此后各队实行主客场制比赛。
2、各参赛队的领队由各街道、镇的宣传委员担任。各联赛前召开领队会议,举行抽签仪式,会议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各参赛队按去年“东湖杯”乒乓球赛成绩进行排序,运动员由区乒协按各队排序进行统一编号(模式:A+0Χ,B+0Χ,C+0Χ······),运动员需着本队队服上场进行比赛。
4、各参赛队队服上须标明所在街道、镇名称,充许标注赞助商名称
5、每场比赛的场地、球桌、裁判、比赛用球、工作人员、其它相应比赛用器材等均由主场球馆负责准备。每个主场球馆需按排2名裁判(无证的裁判由区乒协进先期行培训)。
6、为保障越城区首届乒乓球联赛的正常进行,报名参赛运动员在联赛期间不得代表除越城区、本人单位内部外的单位、团体参加比赛,违者扣除该运动员所在队联赛积分5分。
7、为营造浓厚的环境氛围,在开幕式所在地东湖镇文化活动中心附近街道制作相应的宣传牌、悬挂相应的横幅(此项工作由区乒协负责,东湖镇政府协助)。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首届越城区乒乓球联赛参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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